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培训费、维护费等费用,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培训费等费用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批复》(国税函〔2004〕553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培训费、维护费等费用,应按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也应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培训费、维护费等费用,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培训费等费用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批复》(国税函〔2004〕553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培训费、维护费等费用,应按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也应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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