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规定:“十三、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1)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不需要特定的专门的培训机构,如果希望享受简易征收,需要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要回复请先 登录 或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