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老板为骗税,竟要员工用个人账户转账空走流水

公司虚开发票,“打工人”听命行事亦触红线!松江检察院提醒:这些事不能做

上海松江 2024-04-09上海

黑心老板为骗税,竟要员工用个人账户转账空走流水。这起由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上海某实业公司和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日前入选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典型刑事案例。

2017年9月,在上海某公司任职财务不到一年的小燕收到同事陆某的消息,称老板张某某告知公司要借用她的个人银行账户。一听是老板吩咐,小燕便告知了账户信息。不久,小燕收到了一笔30多万元的打款,在陆某要求下,又把这笔钱转到了A公司账上。小燕虽感万分疑惑,却不敢质疑。陆某告诉小燕,这是用来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没有真实交易,空走流水做账,身为财务的小燕知道公司在虚开发票系违法行为,但又害怕因拒绝而丢了工作。随后,在陆某及老板张某某的安排下,小燕又陆续将十多份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至税务机关抵扣税款。

2018年7月,公安机关发现了这家公司的异常,根据在案证据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和陆某抓获归案。小燕经公安机关联系,主动到当地派出所自首。

经查,老板张某某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与陆某商量后决定骗税。陆某先联系好负责开票的不法分子,让公司把走账款打给对方,对方再把钱款打到小燕账户。完成走账后,对方会把虚开的发票寄给公司。张某某由此尝到了甜头,还利用自己的另一家空壳公司开出多张发票抵税,前后共计骗取国家税款20余万元。

经审查,张某某在经营公司期间,虚进增值税专用发票;陆某受其指使,让他人为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人及该实业公司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19年4月,松江区检察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张某某、陆某及A公司提起公诉。2019年5月,区法院依法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该实业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对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对陆某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此外,小燕受公司指使,帮助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作用较小且有自首情节,区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小燕不起诉。

检察官提醒,为他人或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属于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的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在工作和经营过程中,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一旦触碰法律红线,轻则劳神误事,重则身陷囹圄。

文字:陈菲茜 龚弋(通讯员)

编辑:张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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