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国税:猴年我市首笔境外间接股权转让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顺利入库区局发布时间:2016-02-24 来源:海曙区国家税务局
2月19日,注册在开曼的A公司、B公司和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C公司、D公司在区局申报入库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共计3409万元。这是迄今为止我市国税系统金额最大的境外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征收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去年10月,区局在日常征管中发现,A、B、C、D公司和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E公司共同拥有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的F公司,F公司100%控股注册在香港的G公司,G公司100%控股注册在我市海曙区的外资房产H公司, A、B、C、D公司拟将其拥有F公司共计49%的股权转让给E公司。
该项股权转让架构非常复杂且交易双方及交易标的均在境外,为避免隐性税款的流失,区局干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跟进股权交易准备进度,历时4个月,紧盯线索,层层深入,查实了多层境外控股公司的特殊目的,并通过各类数据否定了境外转让方及其代理毕马威事务所关于在中间设立多层境外控股公司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应在中国纳税的阐述,打破了转让境外企业股权表象,抓住了转让我国房产企业H公司股权,收益直接来源我国这一实质。经过多次政策宣传和辅导说明,最终确认征税权限并达成纳税共识。
基于此项非常规性业务的特殊性,为使境外纳税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申报,海曙区局及时启动快速响应机制,预先做好内部相关科室及银行的协调配合工作。2月19日,3409万税款如期入库,获得纳税人的满意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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