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税收管理】澳大利亚税务局原来是这样设置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

【原创】澳大利亚税务局原来是这样设置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

原创 2016-05-04 邹海婷 大企业税收评论

澳大利亚于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过程中就成立了大企业及国际税务局(Large business and International,简称LB&I),是较早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国家之一。2013年,澳大利亚税务局(Australian taxation office)再次进行大规模组织架构调整,简化工作机制流程。在此次改革中,ATO根据业务功能类型和纳税人类型,整体整合为三大业务板块。其中,在税收遵从板块下设上市公司和国际税收管理部(Public Groups and International,简称PG&I),替代LB&I负责管理上市公司和国际税收事务。

PG&I负责对大企业进行全面风险管理和遵从引导和服务,包括咨询、事先裁定,税收审查、税收审计、国际利润转移、情报交换、预约定价安排、税收遵从协商等。与其他国家大企业税收管理结构相比,澳大利亚PG&I最突出的特点是采用分行业和分事项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这使得ATO可以对不同行业纳税人和特定税收问题进行高水平的关注,并优化了税收征管资源。这一特点在PG&I的组织架构和业务管理模式方面都得到了体现。

在组织架构方面,PG&I采取总部+行业/事项管理处的机构设置方式,除总部之外,另有10个行业/事项管理处分散在全国各地。PG&I总部下设上市公司部、国际业务部、案件指导部三个职能机构。其中上市公司部是大企业遵从管理的核心部门,又进一步细分为案件和专题领导、风险策略、业务管理及运营三个职能部门。风险策略司除了设有风险管理处、风险情报和系统支持处、咨询评估处等,还建立了金融、能源、保险和养老金、制造业等多个行业管理处,分布在布里斯班、纽卡斯尔、墨尔本等多地,以行业为口径对大企业进行管理。业务运营司则设有税法解释处、特定报税和争议解决处、遵从保证处等机构,与案件和专题管理司一起,针对大企业转让定价、企业重组、资本利得及金融安排等涉税问题,以重大事项为口径进行专项管理。

根据ATO年度报告显示,ATO有在职员工21251名,其中大企业管理部门共有工作人员1200名左右,占ATO在职工作人员总数的5.6%左右。

参考文献:

[1]https://www.ato.gov.au/business/large-business/

[2]https://www.ato.gov.au/about-ato/access,-accountability-and-reporting/reporting-to-parliament/annual-report/

作者:邹海婷   作者单位:北京市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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