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现已注销税务登记)因涉嫌偷漏税款,要求负责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办理恢复税务登记手续,并配合税务机关调查。如不配合,将强制恢复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乌高税稽税通〔2023〕50号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新疆ZQ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你公司(现已注销税务登记)因涉嫌偷漏税款,在主管税务科所调查过程中注销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局将对你公司恢复税务登记。因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辉拒不配合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现予以公告送达。请WH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办理恢复税务登记手续,并配合税务机关调查。如不配合,公告期满后税务机关将强制恢复税务登记。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告。

执法人员:李奕昊 周童

联系电话:0991-6992553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11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乌高税稽税通〔2023〕50号

新疆ZQ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你公司(现已注销税务登记)因涉嫌偷漏税款,在主管税务科所调查过程中注销税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局将对你公司恢复税务登记。因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辉拒不配合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现予以公告送达。请WH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办理恢复税务登记手续,并配合税务机关调查。如不配合,公告期满后税务机关将强制恢复税务登记。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告。

执法人员:李奕 昊周童

联系电话: 0991-6992553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11月29日

小编发现,该合伙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信息显示仍在存续,只是进行了清算组的备案。而从上面的公告信息来看,企业是办理了税务注销登记,此时恢复登记是很正常的,因为工商的“生命”还是存续的。而所涉问题呢,很可能涉及经营所得计缴个税的问题,比如比较常见的是核定、转变组织形式、申报真实性、非交易过户等敏感的事项。在小编看来,如果有相应的行政程序“确认”的事项,相对沟通上还是存在空间的,而若是自己的“虚假申报”,往往是非常被动。公告中提到涉嫌偷漏税款,也是可大可小的描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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