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玖珍】从英航飞机误飞爱丁堡聊聊“干租业务和湿租业务”

【包玖珍】从英航飞机误飞爱丁堡聊聊“干租业务和湿租业务”

一、新闻回放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当地时间3月25日从英国伦敦机场飞往德国杜塞尔多夫(Dusseldorf)的BA3271航班误降在据目的地600多英里外的爱丁堡机场。在待机3小时后,飞往真正的目的地杜塞尔多夫。

英国航空公司称,这架“湿租”的96座BAe-146型客机由包机客运商德国国际空运航空公司(WDL Aviation)实际运营,所属英国航空公司。

英国航空公司的声明中表示,正在与德国国际空运航空公司合作调查发送错误飞行计划的原因。德国国际空运航空公司的声明中表示,在确定出错原因的同时,他们保证乘客安全没有受到任何威胁。

此后,机长就此事道了歉。作为补偿,每位乘客都有权向英国航空公司索取215英镑(约合1900人民币)的赔偿。

图1:地图上三点间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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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英国航空公司(BA)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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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英国航空公司全体机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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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湿租”和“干租”

新闻中提到的“湿租”,是航空公司之间的一种特殊租赁方式,即在提供飞机的同时提供机组和乘务组为对方服务,而且在租赁过程中,被租赁飞机的标志不变、飞机号不变。结合新闻图片2、图片3可以确定,是由英国航空公司提供飞机和全体机组人员,承租方为德国国际空运航空公司(WDL Aviation),属于英航湿租业务。

“湿租”对航空公司来说大有裨益,它不仅缓解了航空公司在运输繁忙时运力不足的矛盾,而且为航空公司节约了大量的资金。1992年,新疆航空公司把俄罗斯的飞机和机组人员租进了国门,“湿租”这个词便开始被民航界及老百姓知晓;稍后,四川航空公司也以同样的方式和俄罗斯开展湿租业务。

和“湿租”业务同时发展的还有“干租”业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对此作了明确注释: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三、财税处理

业务主要分发生在境内、境外两种情形。

(一)发生在境内的业务

以境外公司在境内发生业务为例。

根据财税〔2016〕36号和《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2019〕39号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湿租业务按“交通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税目,适用增值税税率9%;干租业务按“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目,适用增值税税率13%。

同时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二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案例1湿租业务

A航空公司属于境外某国一家运输企业,该公司所在的国家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协议。2019年5月1日,该公司把3架飞机出租给我国境内的B公司,并配备专业机组人员,从事航空运输业务。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50天,在飞机租赁期限内,机组人员由承租方B公司调遣使用;租赁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由A航空运输公司承担。

假定租赁期间A公司取得该项租赁收入价税合计1090万元,不考虑其他涉税因素。分析涉税情况。

分析:

1、境外从事航空运输业务的A公司在境内提供湿租业务,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由境内承租方B公司按9%的税率代扣代缴。

2、A公司2019年5月应缴纳增值税=1090÷(1+9%)×9%=90(万元)。

案例2干租业务

C公司属于境外某国一家航空运输企业,该企业所在国家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租赁免税协议。2019年5月,该公司把5架飞机出租给我国境内D航空运输公司使用。合同约定:飞机机组人员由承租方D公司自行安排,租赁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由D公司承担。

2019年5月,C公司取得飞机租赁收入价税合计113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涉税因素,请分析涉税情况。

分析:

1、境外C公司在境内从事干租业务,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由境内D公司按13%的税率代扣代缴。

2、2019年5月C公司应缴纳增值税=1130÷(1+13%)×13%=130(万元)。

(二)发生在境外的业务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未取得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第二条,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下列服务如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第八条,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的应税行为,除本文另有规定外,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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