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一直列为国家公安部门与国家税务总局的大案要案之首,为何我们发现了虚假的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一般给个补税,加之可能的罚款就没有事了,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却是不光有经济上的责任与损失,而且还有“红线”,即刑事责任的问题,无论是作为任何一个处理增值税业务的人员都必须收紧这个“弦”,不致因小失大! 而且有多少成名的企业家,因为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例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而落入牢狱之苦。
如之前报道的温州商人林春平虚开增值税发票5.2亿一审获无期徒刑;“常州铁本公司”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案等,同时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营利目的的案件,也是公安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持续重点打击的对象。
其实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已经提到了增值税相关发票的种类,以及各自的用途。首先营业税的发票是没有了,只涉及增值税的发票了,在这儿北京为例我们再详细的解释一下(各地可能有所差异):
种类 | 用途 | 能否抵扣 |
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 适用于开具各种普通发票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未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业零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经销水、电、气、暖的企业和收购企业;使用税控收款机的企业 | 不得抵扣 |
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 不得抵扣 |
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不能满足需要的经营业务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 | 不得抵扣 |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 适用于从事经销二手汽车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企业和拍卖企业 | 不得抵扣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适用于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纳税人 | 可以抵扣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可以抵扣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不得抵扣 |
冠名发票 | 较大的单位申报自行印制的 | 不得抵扣 |
上面的发票种类中,具有抵扣作用的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广泛,具有可抵扣的作用,因此成为监管的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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