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说的什么意思呢,做了多年老会计的同志们对于所得税是比较敏感的,比如营业部买了一个办公楼,那能不能一次性扣除呢,显然是违背受益原则的,因此大家都很明白,虽然今天掏了全部的钱,但是所得税就是不让一次性扣除,这样大家也都接受了。
但是增值税呢,是不是存在如固定资产,这种资本化的费用,也是支付了费用,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是不是也只能像折旧一样,一点一点的抵扣呢,比如20年时间! 在当下的政策下,只要符合抵扣条件的,一次性,而且,不管有没有付款,只要取得专票,就可以一次性抵扣[1]!
[1] 不排除有为了财政收入考虑而不允许这种一次性税务抵扣的个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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