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1.11 优先股的股息红利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6号)提出: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企业投资优先股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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