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个人取得限售股的股息红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限售股的股息红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2017-10-26  北京密云地税http://miyun.tax861.gov.cn/bsfw/zxzcyd/display.asp?more_id=1617524&r=.79048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限售股,是指财税〔2009〕167号文件和财税〔2010〕70号文件规定的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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