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税】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十四)2016.10.21
2、银行业提供金融服务时发生的免年费、免服务费业务应如何征税?
答:免收费行为应认定为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时给予客户的销售折扣,免收费业务不需作视同销售,银行按实际收取的金融服务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
标注:我们分析,这个看如何解释,解释是无偿赠送,也未尝不可,因为折扣,相当于标价10元,折扣10元,这不就是无偿赠送了吗?不过要长远看是折扣也未尝不可,因为银行本身并不是永远免费的,以后还是有业务会延伸发生的,那时候就产生了销售收入计税了。厦门国税的意见,其他省份建议参照一下,营改增过渡期政策实施简化,达到实施目标是才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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