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交易原则要求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条件(价格,利润率等)与独立的交易双方在相似情形类似交易中应当采用的交易条件一致。美国税法第482节确认了将独立交易原则作为转让定价调整的基本原则。独立交易原则是约束关联企业间交易行为和税务当局调整转移定价行为的共同准则。该法规规定:“独立交易原则适用于纳税人与非受控的第三方之间的所有交易。如果受控交易的结果与同等情况下非受控的第三方从事该交易的结果一致,则可认为该受控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独立交易原则为关联企业和独立企业提供了同等的税收待遇,尽量消除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达到减少税收负担的目的。但是在具体贯彻实施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困难。独立交易原则的运用,主要是基于受控交易的条件与独立方之间“可比”交易的条件之间的比较。但是作为参照对象的可比非受控交易有时难以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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