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言评税】深度|全球税务透明化建设对企业的新挑战

深度|全球税务透明化建设对企业的新挑战

张研法言评税

全球税务透明化建设对企业的新挑战——再评《经济实质法案》与开曼版指引2.0靴子落地

作者:张研

2019年,国内的减税降负开展的如火如荼,各轮政策出的确实让人民有了“获得感”。可对于离岸地区而言,稳居热度榜头条的是“经济实质法案”。

01经济实质法相继出台的背景

离岸地区纷纷出台和经济实质相关的法案的背景是基于2013年6月OECD通过的BEPS行动计划(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该行动计划在当年7月的G20财长会议以及9月的G20领导人会议上由各国领导人背书通过,而随后发布的《关于应对BEPS的报告》则呼吁各国“考虑透明度和实质性等因素,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以打击有害税收实践。”OECD关于BEPS行动计划的第5项就是“打击有害税收实践”。

这几年来,OECD及其组织FHTP(有害竞争论坛)为该行动计划的推动和落地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2018年年底,OECD发布了BEPS第5项行动计划打击有害税收实践最新审查评估情况。这份报告称,国际社会为遏制有害税收实践和防止滥用税收优惠所做的努力正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切实的影响。这一影响不但表现在了各个在岸的税收管辖区打击有害税收实践所作出的工作,例如:“安道尔、库拉索、中国香港、毛里求斯、圣马力诺和西班牙进行了立法改革,共废除或修订了18项税收优惠制度”;也表现在了第5项行动计划的包容性框架扩围,要求“不征税或仅名义征税的国家”(低税国)引入“实质性活动要求”的规定,否则这些国家的税收制度可能被视为“有害税收实践”。

目前,部分离岸地区出于对BEPS第五项行动计划遵从的考量,均在不同程度上、分步骤引入“经济实质”的概念对其域内法进行调整,具体的管辖区与立法动向的总结如下:

开曼群岛

TheInternationalTaxCo-operation(EconomicSubstance)Law,2018

TheInternationalTaxCo-operation(EconomicSubstance)(PrescribedDates)Regulations,2018

InternationalTaxCo-operation(EconomicSubstance)(AmendmentofSchedule)Regulations,2019

EconomicSubstanceforGeographicallyMobileActivitiesGuidanceVersion1.0

根西岛

TheIncomeTax(SubstanceRequirements)(Implementation)Regulations,2018

TheIncomeTax(SubstanceRequirements)(Implementation)(Amendment)Regulations,2018

TheIncomeTax(SubstanceRequirements)(Guernsey)(Amendment)Ordinance,2018

马恩岛

IncomeTax(SubstanceRequirements)Order2018(draft)

IncomeTax(SubstanceRequirements)Order2018

泽西岛

Taxation(Companies-EconomicSubstance)(Jersey)Law

马绍尔群岛

RepublicoftheMarshallIslandsEconomicSubstanceRegulations,2018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CompaniesandLimitedPartnerships(EconomicSubstance)Ordinance,2018

CompaniesandLimitedPartnerships(EconomicSubstance)Regulations,2018

毛里求斯

TheFinance(MiscellaneousProvisions)Act2018(See29.FinancialServicesActamended)

塞舌尔

Securities(SubstantialActivityRequirements)Regulations,2018

MutualFundandHedgeFund(SubstantialActivityRequirements)Regulations,2018

巴巴多斯

BusinessCompanies(EconomicSubstance)Act,2018-41

伯利兹

InternationalBusinessCompanies(Amendment)Act,2018

马来西亚纳闽岛

LabuanBusinessActivityTaxAct1990(Act445)(SeeAct812)

LabuanBusinessActivityTax(RequirementsforLabuanBusinessActivity)Regulations2018

IncomeTax(DeductionsNotAllowedforPaymentMadetoLabuanCompanyByResident)Rules2018

说了这么多,划重点:经济实质法并不是新奇的玩意儿,是基于BEPS行动计划的核心理念“利润要在他的价值创造地被课税”以及“考虑透明度和实质性等因素,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打击有害税收实践”的目标产生的新的要求。税收的透明化建设是不可逆的大潮流,做好准备拥抱他才是正道。

在众多的推进“经济实质法”立法工作的离岸地区里,开曼和BVI无疑是两个最受关注的地区,无他,这两个区域是华人比较喜欢搭设离岸架构从事交易安排的地点。

由于篇幅的限制,下文简要介绍开曼的《经济实质法案》对于经济实质的合规要求。更多应对《经济实质法案》的内容和案例将在5月25日的FOA第六届论坛中和大家进行交流。

02开曼的《经济实质法案》具体内容与合规要求

开曼目前已经完成关于实质性活动要求的国内立法,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经济实质的要求主要是规范相关实体以及相关活动的。目前,开曼于4月30日发布了基于经济实质法案的补丁文件和指引2.0版本:

TheInternationalTaxCo-operation(EconomicSubstance)(AmendmentofSchedule)(No.2)Regulations,2019;

EconomicSubstanceGuidance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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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开曼政府官网上最新发布的两个文件

结合此前发布的《经济实质法案》与这两个新文件看,引发关注最多也是影响最大的点在于开曼的《经济实质法案》中规定了“相关企业”和“相关活动”应当满足“经济实质测试”的要求。

2.1受到影响最大的相关企业指的是?

根据开曼《经济实质法案》对于相关主体的定义,以下主体属于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意义上的“相关主体”:

依据开曼群岛《公司法(2018年修订)》设立的公司;

依据开曼群岛《有限责任公司法(2018年修订)》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LLP);

依据开曼群岛《2017年有限合伙法》设立的有限合伙;以及

在开曼群岛以外组建的、但依据开曼群岛《公司法(2018年修订)》注册的公司。

而本土公司(DomesticCompany),投资基金或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的主体(包括了CRS框架下被定义为投资机构的主体)以及其它税收管辖区的税收居民不属于相关的主体,被排除在适用范围外了。

在本次出台的指南2.0版本中,也明确了如果要自证不属于相关主体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例如证明自己属于其他税收管辖区的居民,需要提交其他管辖区的税收识别码、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和向其他税收管辖区缴纳所得税的评税表或者缴税单据等。

2.2相关的活动指的是

根据最新的开曼经济实质法案指南2.0版本,以下九类活动属于“相关活动”:

l  银行业务;

l  分销和服务中心业务;

l  融资租赁业务;

l  基金管理业务;

l  总部业务;

l  控股公司业务;

l  保险业务;

l  知识产权业务;

l  船运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明确将“投资基金业务”排除出“相关活动”。此外,正如指南2.0版所说的,对于集团性质企业(对境外上市公司适用),要正确理解“集团”一词的含义,它可能作为“总部业务”、“分销和服务中心业务”和“高风险知识产权业务”定义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在判断相关活动时要谨慎考虑避免未来的不确定性。

2.3合规的经济实质测试指的是:

该相关主体应于开曼群岛从事与该相关活动有关的产生所得的核心活动;

该相关主体应以“恰当的”方式在开曼群岛对相关活动进行指导与管理;

考察从相关活动中取得的收入的水平,相关主体应当在开曼发生足够的经营支出、维持足够的经营物理形态(包括有经营场所或厂房、资产及设备)、以及具有充足数量的、具备适当资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配置。

2.4被降低“经济实质”合规要求的“纯粹控股公司”(pureentityholdingcompany)

“纯粹控股公司”是指只作为控股主体存在,且仅因持有或处置股权而取得股息、资本利得收入的主体。开曼对于“纯粹控股公司”的合规降低了经济实质的要求,只要其满足“低标准经济实质”测试:

该公司确认其符合开曼群岛《公司法(2018年修订)》的申报要求;

该公司具有足够的人员和岛上注册场所以满足持有和管理股份的需要。

在境外上市公司架构中的中间层控股公司绝大部分都是这种情况,除非从事了“相关活动”的。

“纯粹控股公司”并无显著必要通过雇佣专职人员或增添专门办公场所来满足低标准经济实质要求。这一点相信开曼的公司秘书和代理们会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和扩大服务范围来满足该最低要求。

03经济实质法对于企业跨境投资以及境外资产布局的影响

首先,经济实质法案的出台时有他的必然性,这是国际税收信息透明化建设以及打击有害税收实践的一项重要举措。仔细研究政策、踏实应对即可,不用过度听信10万+的文章,质疑离岸地区存在的实际意义和价值,导致恐惧异常,于事无补。

其次,建议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个人把离岸地区中“经济实质法案”的合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中来,如果判断自己是属于纯粹控股公司,则只需要联系帮助自己设立公司的代理,看如何满足最低的标准;此处特别指出,离岸地区设立的信托有属于CRS中的投资机构的情况,而且在经济实质法案中也没有指明信托属于“相关实体”,因此受到影响不大。

而如果经过专业的审视发现离岸公司从事了“相关业务”的话,那就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看如何进一步安排经济实质,尤其是如何安排和离岸地区获取收入相匹配的业务实质。简而言之Mailbox公司的时代即将过去,取得相应的收入要有与之相匹配的功能、资产、人员…这其是转让定价的基本理论,也是BEPS行动计划的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特别提醒靠着法律文件安排知识产权归属,向其他管辖区的关联企业收取大额知识产权使用费的峥嵘岁月也过去了。还是想想如何按照DEMPE原则(开发、增强、维护、保护和开发,简称“DEMPE”)把知识产权相关功能的安排与获取的知识产权受益相匹配吧。

同时,如果综合下来看,发现在其他税收管辖区具备了安排经济实质的条件,协定的安排上也足够优惠,从税收确定性的角度上看,申请一个开曼外其他税收管辖区的居民身份也不失为一个选择。

最后提醒一下那些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鸵鸟们看一下这张合规的时间表,对于存续企业而言,时间还是蛮紧迫的,建议设立在开曼的企业在2019年7月1日前要满足经济实质的测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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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开曼这次还是动了真格的,对于未能满足经济实质要求的企业有施加罚款的规定,第一次未满足罚10,000开曼群岛元(约12,000美元),第二次未满足就罚100,000开曼群岛元(约120,000美元),连续两年未满足经济实质后,则主管机关可诉请法院命令该企业须做出满足经济实质要求之行为或强制停业;任何适用个体故意向管理局提供虚假或误导性数据,可罚10,000开曼群岛元(约12,000美元)或五年刑则,或两者兼施。(详见指南2.0版第31页)。

参考《中国税务报》经合组织发布BEPS第5项行动计划新进展
参考公众号数数斋对经济实质立法进程的介绍

5月25日第六届FOATM家族智库论坛将以《以企业家视角看税务改革》为主题,深入分析探讨税务改革给企业、企业家带来的影响,企业家将要面对的风险和挑战,以及家办专业人士面对如今的经济状况应当如何应对,其中特别邀请到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研女士,与大家分享《经济实质法》靴子落地——是机遇还是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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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报名详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入群或添加FOA家族智库小助手(微信号:FOAVIP00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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