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浪子】税总41号令第九条学习体会

税总41号令第九条学习体会

原创 2017-06-29 骏哥 中国财税浪子

第九条 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做到内容具体、明确,内在逻辑严密,语言规范、简洁、准确,避免产生歧义,具有可操作性。

中国财税浪子王骏理解,该条主要是对规范性文件的基本质量要求。这些要求看似容易,其实很不容易做到:

1、内容具体、明确。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内容上就很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内在逻辑严密

3、语言规范、简洁、准确,避免产生歧义。这个文件专门对企业进行了界定,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那么民办学校是否属于这里的企业呢?个体工商户是否属于呢?我们结合定义就可以判断、

4、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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