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浪子+第三只眼:开播预约!个人股权转让10件税事访谈直播SHOW

微信图片_20170606122938.jpg时间:2017年6月6日,15:00 pm
时长:1小时

关于个人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差不多”理解的、“宣传”的、“大咖说”的,还有诸多筹划的,如何在万千信息中找到“相对有谱”的、“实践考验”的借鉴底线,就在中国财税浪子和第三只眼的访谈直播SHOW

根据浪子与第三只眼在日常业务及学习中的关注点梳理,本期访谈议题,常规中隐含着精彩,突破中隐含着价值!每个问题,都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经典!

问题1:你是否看过税务报的文章,0出资,0转让,被税务机关要求核定净资产计算销售额计税?这对吗,有什么可以突破的解决思路呢?

问题2:股权转让分期付款,能否有理由从所得的角度按期计税缴纳?

问题3:个人股权转让的纳税地能否转移到财政返还多的地方?

问题4:对赌协议下的股权转让与回购,税款有退回的可能吗?

问题5:引入战略投资后股权稀释被要求按“股权转让”计算个税?

问题6:中国税务报案例中“待分配利润”视为转让债权的复议结果是不是可以得到认可?

问题7:工商变更信息与税务机关的交换,个人与企业股东一样吗?

问题8:大老板赠送给员工股票,是否及如何计算大老板的股权转让所得、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

问题9:个人股权转让的“核定价格”,接受方如何知道计税基础可以转移调整?

问题10:个人股权转让的可扣除成本和合理“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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