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偷税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师事务所被列入涉税专业服务失信名录

关于XX(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列入涉税专业服务失信名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XX(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经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YT(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0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采取逃避缴纳税款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44.03万元;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6份,金额2039.62万元,税额122.37万元。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和《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相关规定,将YT(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列入涉税专业服务失信名录,期限2年,到期自动解除。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4年1月8日

相关参考:会计师事务所虚开专用发票与逃税,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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