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2 营改增后金融业进项税抵扣的问题

【湖北国税】金融业纳税人营改增指引2016.4.5

金融企业营改增后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将营改增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吗?

:金融企业取得开票日期为201651日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

标注:从理论及现实情况来看,我们认为这个意见非常的准确。从形式上控制征管风险,只能给出一个形式上的要求。因此只有取得的开具发票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及以后的才是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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