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浪子】欲说还休140之034:纠结的外卖

欲说还休140之034:纠结的外卖

原创 2017-05-09 骏哥 中国财税浪子

9.0餐饮服务中销售外卖食品

九、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关联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2号)

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关联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餐饮公司送餐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233号

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中西餐饮服务、制作餐厅食品及冷热饮料,其设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从事“必胜宅急送”业务,提供餐饮食品的送餐服务,其营业范围、食品制作工艺、操作流程及原材料成本构成与传统餐饮服务基本相同。因此,对该公司取得的餐饮食品送餐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应征收营业税。

关联3: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2016年12月30日)

三、关于第九条“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解读

本条政策明确,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与堂食适用同样的增值税政策,统一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以上“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关联4:聚宝源涮肉属于北京市知名的清真餐饮企业,涮肉店自己的白案每天制作的特色烧饼既有堂食也有外卖,外卖的烧饼如何处理增值税?由于烧饼由该酒店生产、加工所成,无论是堂食还是外卖,均按照6%处理。

关联5:青岛一家海鲜酒店(餐饮企业),从外面购买王哥庄馒头,如果有客人堂食,则立刻加热提供给客户,此类堂食大约占了90%以上。但也有10%左右采取外卖方式,这部分增值税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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