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税法所规定的美国税收居民企业,指根据美国50个州的其中一个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而成立,并向各州(特区)政府注册设立的企业。根据上述定义,企业(包括合伙制企业)只要依据美国法律在美国注册设立,则为美国税收居民企业,不论其是否在美国开展经营活动或拥有财产,也不论其股权是否为美国企业或个人所持有。反之,根据外国法律而成立,并向外国政府注册的企业,不论其是否在美国开展经营活动或拥有财产,即使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为美国企业或个人所持有,都属于美国联邦税法规定的非税收居民企业。概言之,就美国来源所得(US Source of Income)而言,所得税原则上采用“属地主义”,非居民之外国人(Non-Resident Alien)应该就源自美国境内所得向美国政府缴税。
2.1.1 税收管辖权
美国联邦税法规定,美国税收居民企业需就其全球收入在美国缴纳公司所得税。
对全球收入的说明:
1.全球收入包括由该企业设立于美国境外的分公司所取得的收入(无论该分公司是否向其美国总公司分配利润)。
2.全球收入通常不包括由该企业设立于美国境外的子公司所取得的未向其分配的利润,除非该海外子公司构成美国税法规定的受控外国公司或被动外国投资公司并取得特定类型的收入。
2.1.2 对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辖
就非美国税收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美国但与其在美国的经营活动无实际联系的收入,需按3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通常采用由美国付款方进行代扣代缴的预提税形式。
预提税主要针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美国的具有收益金额、期限固定的特点的消极所得(如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收益)以及资本利得。就非美国税收居民企业取得的与其在美国的贸易及经营活动有实际联系的收入(这部分通常被认为是“积极所得”),需按一般联邦公司所得税的规定缴纳联邦公司所得税。
2.1.3 公司所得税的具体处理
2.1.3.1 联邦所得税
· 登记注册
新公司需要向联邦税务权力机构注册登记以申请联邦雇主识别号(被称为FEIN或EIN),用于帮助识别公司和协助联邦和州/地方税务。
· 税率
税收性质 | 税率 |
公司收入 | 35% |
资本利得 | 35% |
预提所得税 | 30%(适用于向非居民的付款) |
关税 | 0%-20%(视具体情况而定) |
分支机构利息 | 30% |
分支机构利润 | 30% |
个人控股公司(未分配的被动收入) | 15% |
累计利润(超额部分) | 15% |
· 应税所得的确定
应税所得额为收入减去可扣除费用后的余额。联邦公司所得税的可扣除费用主要包括:经营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律师费用等)、税收(已纳州、地方和外国政府的税收)、营业损失(呆帐损失、自然灾害等)、折旧与损耗(固定资产折旧、油井损耗等)和其他扣除。
· 可替代最低税
通常也向企业征收可替代最低税 (AMT)。该税是超过40,000美元免税款额的可替代最低应税所得(AMTI)的20%。AMTI采用具体的调整和“税收优惠”项目调整公司的正常应税所得进行计算。
美国可替代最低税(Alternative Minimum Tax)旨在确保得到某些免税、扣减或抵扣优惠的个人至少缴纳最低金额的税款,也向企业课征。
可替代最低税是粗估最低税金超出一般税金的部分。粗估最低税金的计算:
计算应税收入,考虑计算一般应税收入与替代性最低应税收入(AMTI)时应纳入考虑的项目的差别
减AMT免税额
用上一步中算出的金额乘以适当的AMT税率
也可直接使用IRS官网提供的AMT Assistant for Individuals计算应纳AMT。
· 固定或可确定的年度或定期收入(FDAP收入)
FDAP收入包括除出售房地产或个人财产收益以外的所有收入以及不包括在总收入内的收入,无论收入的所有者是美国或外国实体。FDAP收入的一些例子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佣金。FDAP收入或与美国贸易或商业活动没有实际联系的美国来源所得的总额通常按照30%的税率征税(可以根据适用的双重税收协定采用较低的税率)。
· 外国人投资房地产税收法案(简称“FIRPTA”)
FIRPTA规定外国人出售美国房地产权益(包括某些美国国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必须将该纳税人视为在美国从事贸易或商业活动,并且该等收益或亏损与该等商业活动有实际联系。在这些情况下,由向外国一方购买美国房地产权益的承购人预扣获利部分10%的预扣税。
· 纳税申报
美国税制基于自行估税的原则。企业纳税人通常需要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第三个月的15号之前提交一份年度纳税申报单。纳税人可以额外申请六个月延期提交其纳税申报单。未能及时提交纳税申报单将会导致罚款和加收利息。在原始纳税申报单提交后,美国国税局通常有三年时间对少缴的所得税进行估定。纳税人的纳税义务通常需要在年内分四次等额估计的金额预先交纳,并在纳税申报单最初到期之日前足额交纳。按季预缴所得税通常于第四个月、第六个月和第九个月的15号到期,并且在纳税年度第12个月的15号必须全额缴纳税款。通常不允许延期缴纳。如上所述,到期时未能缴纳税款将导致税务罚款和逾期罚款以及征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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