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的通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5号)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办理进行了调整,具体变化如下:
一.备案流程的变化
(一)下列优惠事项原采用“以报代备”(即填写申报表即视同备案)的流程,现调整为需填报《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履行备案手续。
序号 减免税事项
1 企业国债利息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
2 符合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3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5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6 取得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 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8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
9 促进就业企业限额减免企业所得税
10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将原“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的备案办理流程取消,纳税人年度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仍沿用“以报代备”的备案流程,纳税人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二.备案办事时限的变化
(一)企业享受下列定期减免税,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履行备案手续。
序号 定期减免税事项
1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3 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4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5 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6 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9 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享受上述定期减免税以外的其他优惠事项,应当每年履行备案手续。例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低税率优惠事项,在相关证书有效期内,也需要每年办理优惠备案。
三.备案办理方式的变化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办理新增网上办理方式。对于仅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的优惠事项,纳税人可以选择在网上办理或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对于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外还需报送其他备案资料的优惠事项,纳税人需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
(一)可以选择网上办理或前台办理的优惠事项
序号 优惠事项
1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4 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5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6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 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8 取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9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10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1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12 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13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4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5 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16 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7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18 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需前台办理的优惠事项
序号 优惠事项
1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3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4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5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6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7 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9 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0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1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2 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3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14 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5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6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7 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8 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9 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0 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1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2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3 国家规划布局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4 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格的变化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使用统一格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下列表格停止使用:
序号 表格名称
1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免税收入)》
2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减记收入)》
3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专用设备投资抵免应纳税额)》
4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减免税优惠)》
5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6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摊销)》
7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资产加速折旧)》
8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9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
五.明确优惠事项的享受时限
76号公告明确了税收优惠享受时限,将优惠事项分为“预缴享受年度备案”和“汇缴享受”,其中“预缴享受年度备案”事项季度预缴时可以享受优惠,“汇缴享受”事项季度预缴时不得享受优惠,“汇缴享受”事项具体为下列优惠事项。
序号 优惠事项 享受时限要求
1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汇缴享受
2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汇缴享受
3 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汇缴享受
4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汇缴享受
5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汇缴享受
6 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汇缴享受
7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汇缴享受
8 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 汇缴享受(税会处理一致的,自预缴享受;税会处理不一致的,汇缴享受)
六.取消高新技术企业年度信息备案
取消高新技术企业年度信息备案流程,高新技术企业办理税收优惠备案后,无论当年度是否亏损,是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均应在年度申报时如实填写附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七.规范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优惠事项办理
分支机构享受所得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促进就业、部分区域性税收优惠(西部大开发、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前海、广东横琴、福建平潭),以及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优惠,由二级分支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他优惠事项由总机构统一备案。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总机构应当汇总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填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办理备案,办理方式包括通过网上报送和前台报送。
来源: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官网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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