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适用何种税目?

营改增后,P2P缴增值税适用何种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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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贷款方收的管理费用 个人认为应该按照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征收(第三只眼中66页),至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认为那要看该纳税人是否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7年前
还有一点,不只是P2P 现在衍生出了P2B P2C 等等,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的(八)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这个里面分了两类 一类只是撮合的 一类是您说的网贷 好复杂的
7年前
个人理解分为两部分:一是利息,二是手续费(也可能免费) 对于利息部分,自然平台公司是代收代转,无法开具发票出来,尽管现在没有抵扣的预期,但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就是关键,税务机关的同志可以不认,可以不认的。至于让真正的借款人去代开发票之类,还挺有困难,本来是推进法制化合规化的好机会,结果这个就成潜规则了,不开,对不起,我们只有钱。 对于手续费部分,平台公司是可以给开具专用发票的,这个是手续费,套信息使用费呗。 不过有的平台公司如果自己还做借款业务呢,这恐怕还不多呢,那就属于自开发票的范围了。 很多时候,互联网的创新,如果没有税务的创新,估计有时也要歇菜的。
7年前
p2p来到中国变异了
7年前
向贷款方收的管理费用 个人认为应该按照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征收(第三只眼中66页),至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认为那要看该纳税人是否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还有一点,不只是P2P 现在衍生出了P2B P2C 等等,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的(八)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这个里面分了两类 一类只是撮合的 一类是您说的网贷 好复杂的
个人理解分为两部分:一是利息,二是手续费(也可能免费) 对于利息部分,自然平台公司是代收代转,无法开具发票出来,尽管现在没有抵扣的预期,但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就是关键,税务机关的同志可以不认,可以不认的。至于让真正的借款人去代开发票之类,还挺有困难,本来是推进法制化合规化的好机会,结果这个就成潜规则了,不开,对不起,我们只有钱。 对于手续费部分,平台公司是可以给开具专用发票的,这个是手续费,套信息使用费呗。 不过有的平台公司如果自己还做借款业务呢,这恐怕还不多呢,那就属于自开发票的范围了。 很多时候,互联网的创新,如果没有税务的创新,估计有时也要歇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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