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团伙与不良涉税中介机构联手,更为隐蔽地实施链条式虚开发票活动

涉案25.23亿元!宁波警方“团灭”特大虚开发票团伙 抓获26人

2024-04-13 稿源: 中国宁波网   

中国宁波网记者 邹鑫 通讯员 章挺伟

近日,象山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多名被告被判处相应有期徒刑,涉案单位被判处罚金。该案价税合计25.23亿元、涉案税额2.9亿元,系宁波同类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涉案团伙最多、涉案罪名最广、犯罪链条最全的案件。

空壳公司虚开发票资金流水200余亿元  

这起案件的破获,要从象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的一条涉税线索开始。当时,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象山的某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重大嫌疑,很可能是团伙作案。因涉及的企业数量多、金额巨大,税务局将该线索移送经侦大队处理。

随后,象山警方依法对该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侦查,并联合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成立“11.18”警税联合专案组,案件全面展开调查。

“从前期侦查结果来看,该公司拥有372个账户,其中220个是个人账户,涉及资金流水200余亿元……”专案组办案民警叶旗峰介绍,这个公司创办时间不长,一直无经营迹象,没有任何真实货物交易,是典型的为掩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设的空壳公司。

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发现,该公司涉案企业众多,而其大量关联企业与某市的一家涉税中介机构来往密切。而稽查部门提供的线索显示,该中介机构曾经服务的企业中,存在一种普遍情况:一旦被税务部门提示风险,很快就以经营不善为由进行注销。这种现象更是让专案组怀疑“内有猫腻”。

在上级部门支持下,专案组迅速对该中介机构进行了多维度的研判,发现该机构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非法提供相应发票,具有极大的虚开嫌疑。

象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抽丝剥茧分析案情。

顺藤摸瓜 抽丝剥茧“团灭”特大团伙

与常见的暴力虚开案件不同,这起案件中的虚开团伙与不良涉税中介机构联手,利用中介机构的专业性和服务企业的便利,通过空壳公司或即将关闭的公司,更为隐蔽地实施链条式虚开发票活动。

同时,涉案的不良涉税中介机构还帮助虚开团伙非法设立空壳公司,充当“发票超市”的角色,为企业进行洗票、虚开活动提供便利。对于可能暴露的企业,这些中介机构还会协助其伪装成经营不善的情况进行“逃逸式注销”。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专案组梳理了200余万条资金流水,逐渐理清了团伙层级、作案模式、资金流向及人员动向,涉案上下游企业达500余家。

去年下半年,在上级公安部门及宁波警税联勤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专案组抽调了90余名精干警力,划分为抓捕、审讯等6个工作小组,分赴宁夏、北京、上海等地展开统一收网行动。行动中,共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26人,查扣空壳公司开户资料327册以及公章、财务章等作案工具759件,现场缴获涉案财物共计870万元。随后,专案组又连续奋战,成功追赃挽损8000余万元。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人利用市场上各行业对发票的潜在需求,组建了一个专业化的虚开团队,并在全国各地注册了300余家空壳公司。该团伙在收购他人身份信息、组织代办空壳公司、开具发票、联系下家、收取开票费等各个环节分工明确,且各环节人员之间相互剥离。在虚开各种品名发票时,该团伙收取开票额的5%-8%作为手续费获利。累计对外暴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6.9万份,价税合计人民币25.23亿元,涉及企业508家,涉案税额2.9亿元。

警方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企业应当遵循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基本准则,杜绝侥幸心理,诚信经营。个人也应提高警惕,切勿外借或出卖身份信息,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注册空壳公司从事虚开发票等犯罪活动,出借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 陈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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