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方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5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问:我公司是一家中介机构,以前买卖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我公司不在合同中体现,现在客户提出要我公司以见证方出现在合同里。请问,买方、卖方和见证方签订三方合同,见证方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因此,如果见证方对凭证没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不需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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