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红筹架构维持运行期间的税务筹划

红筹架构一经搭建好后,税收负担主要体现在分红(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资本利得。以下环节将产生税金。

(1)境内股息、利息汇出境外缴税。境内实体向境外控股主体汇出红利,需缴纳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如果汇出地区与中国大陆无税收协定,则适用10%的预提所得税,如果与中国大陆有税收协定,则适用5%~7%的预提所得税。如果采用VIE架构,则另可能涉及特许权使用费,适用预提所得税10%。

(2)向境外支付借款利息、特许权使用费,需要支付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从目前境内红筹架构与VIE架构运行的实例来看,企业境外上市后即将境外上市融资所得通过借款通道汇入境内,并在未来以相反方向汇出利息和本金,对于境内经营实体公司的经营所得还可能以特许权使用费的名义对外汇出,实现在境外分红派息。

(3)在境外间接转让境内公司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实际来源于境内的资本利得,也需自行在境内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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