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反避税工作最新进展

来,国际社会在税务合作方面的发展迅速。打击跨境避税及逃税活动以保障税收,仅是个别国家的关注,亦是二十国集团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主要国际组织的关注。2013 ,二十国集团及经合组织推出应对「侵蚀税基及转移润」(“BEPS”)方案。这方案标志着国际社会通合作,共同制订对策回应国际税务挑战。

一直以来,香港十分支持国际间就提升税务透明及打击跨境逃税的努。作为合作框架的成员, 香港承诺实施BEPS方案,包括当中的四项最低标准,即打击具损害性的税务措施(第5项动计划)、防止滥用税收协定的情况(第6项动计划)、订国别报告的规定(第13项动计划),以及改善跨境争议解决机制(第14项动计划)。

香港会集中实四项最低标准以及其相关措施。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香港优先要处的工作包括就涵盖经合组织最新指引的转让定价规则(第8至第10项动计划)、自发交换税务裁定资(第5项动计划)、国别报告的规定(第13项动计划)、跨境争议解决机制(第14项动计划)以及多边协议(第15项动计划)订所需的法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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