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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个人与企业间股权转让适用了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案例(51页) (文件较大下载时耐心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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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日期 :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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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整理一共7篇案例

案例1:换股收购之子公司未完成对赌业绩,其原股东以0元对价进行股份补偿——税局核定属于…… 3

案例2:发行人平价收购关联方54.55%股权(由实控人亲属代持),认为符合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14

案例3:发行人平价收购关联方100%股权(由实控人侄子代持),认为符合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24

案例4:实控人等将发行人前身86.25%平移至家族持股平台,实施未支付对价的股权转让——……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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