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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平台政策、行业研究及争议案件汇编(148页) (文件较大下载时耐心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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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日期 :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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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灵活用工互联网平台经济税收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6

【广东律协】《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 企业十大灵活用工操作指引 (广东省)》2020.5.13 17

【门头沟法院网】“共享员工”用工模式下法律风险与防范白皮书 2020.4.10 30

二、行业研究/新闻动态

【新税网】数十家灵活用工平台被立案调查 2021.9.14 41

【国际税收】王靖:对零工经济有效征税的探讨 2020.9.16 43

【中国税务报】您关心的这些问题,税务总局答复了!灵活用工平台涉税问题如何处理?2020.10.30 53

多家灵活用工平台代付通道被银行关停 55

支付机构之灵活用工的AB面:“主要担心税务和反洗钱风险。” 58

代发工资的服务,真不容易,看这家公司严正声明了 63

报告显示,2020年企业采用灵活用工比例达55.68% 65

【网易号】新经济与法|灵活用工行业“层层假外包”下的法律风险 2020.10.10 67

【北京朝阳法院】4月29日9:30,朝阳法院召开 “民营企业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暨典型案例发布”新闻通报会 2020.4.29 72

三、大咖建议

【一叶税舟】理性看待用工平台开票问题 2021.6.20 92

【姜瀚钧】灵活用工平台触发虚开风险 “三关”过不过是关键 94

四、争议案件

【劳务纠纷】法院认定,美团调度员温某与平台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应属于劳务承揽关系。其主张平台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等诉讼请求,不予支持:(2021)豫0703民初1212号 100

【合同纠纷】主播李某在互联网公司提供的直播平台上进行直播、且协议到期后继续表演并领取报酬,法院认定,双方之间的合作协议应为不定期合同,李某作为该互联网公司的主播,其提出解约后并未给予对方合理期限即停止直播,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李某应按照月平均收入的3倍即30.6万元支付解约违约金:(2019)豫08民终2903号 107

【合同纠纷】主播李某按直播平台要求成立工作室(为“提高主播个人收入”、便于提现),依约需结算直播收益总额437.83万元,由工作室提供专票并结算了270.5万元,尚余174万元被拖欠。直播平台抗辩称,涉案收益分成比例未考虑现行税收政策、主播应当缴纳个税;两审法院均认为,本案系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合同纠纷,税收法律关系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如有发现偷税漏税行为,可依法举报。故判定其支付直播收益以及相应利息174万元,二审维持原判:(2020)京03民终9369号 117

【灵活用工平台争议】人力资源公司委托科技公司进行渠道推广,渠道客户购买其灵活用工结算平台服务、实现付费后,科技公司提取业务开拓服务费。法院判处,人力资源公司向科技公司支付拖欠的35万元,迟延付款滞纳金实为逾期付款违约金,考虑协议违约金标准过高,法院依法予以减为年利率15%并以微信聊天记录中首次确认的日期为起点计算:(2020)豫0191民初11467号 127

【合同纠纷】税筹平台为刘某提供工作室注册及代开发票等服务,双方协议约定若服务未满三年即不再使用、则客户需要向平台支付设立服务的劳务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该平台驳回了刘某开具发票的申请,刘某以平台违约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判定,平台返还刘某预交税金1.11万元,并返还工作室公章;如果未能按时返还,平台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偿为刘某办理工作室的注销手续、刘某予以配合;刘某向平台支付工作室服务劳务费用0.4万元以及违约金0.25万元:(2019)沪0113民初8968号 132

【灵活用工争议】平台不认劳动关系存在,法院判定“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021)苏08民终854号 140

【灵活用工争议】陈某2016年起与家政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8年改签为家政公司、共享经济平台与陈某三方的用工协议,且陈某工资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期间陈某并未间断提供劳动;二审法院认定陈某与家政公司双方仍然构成劳动关系(而非合作关系)。故驳回家政公司上诉请求:(2021)京01民终3843号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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