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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 医药公司虚开发票,最高获判刑11年,继续追缴其税款

    依法追缴被告单位湖北天康健医药有限公司尚未缴纳的税款28744363.87元、湖北格瑞特药业有限公司尚未缴纳的税款10632687.35元、武汉正德康医药有限公司尚未缴纳的税款3286085.71元,上缴国库。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 点击量 : 140 ]

  • 152 从江西吉安一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张,发票金额合计885941元,税额合计8859元

    6月15日,在掌握确凿证据后,民警迅速行动,抓获外逃的犯罪嫌疑人孟某某。经审讯,其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依法补齐偷逃税款及罚金共计约90万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 点击量 : 200 ]

  • 153 因虚开发票,依据公司法“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2023)鄂0802刑初191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为谋取非法利益,2021年9月至11月,谢*源通过他人在荆门市注册荆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用于虚开发票。2021年11月2022年4月,谢锦源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用包括荆门绥芬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内的14家公司为受票企业虚开发票592张,金额30470649.42元,税额310926.02元,价税合计30781575.44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 点击量 : 63 ]

  • 154 【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论补充通知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江西**实业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发布时间:2024-07-18 17: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关于税务文书送达的公告(2024年第3号)江西**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 点击量 : 122 ]

  • 155 【公告送达】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存在未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对韦**等3户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送达发布日期:2024-07-15 来源:烟台市税务局 韦**(纳税人识别号:略)等3户纳税人:你于2021年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货物名称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经营所得,存在未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 点击量 : 262 ]

  • 156 【公告送达】收到奖补资金,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庄园税务所对栖霞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户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送达发布日期:2024-07-16 来源:烟台市税务局 栖霞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等3户纳税人:你(单位)收到奖补资金。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 点击量 : 103 ]

  • 157 【公告送达】收到奖补资金,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庄园税务所对栖霞市**建材经销处等12户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送达发布日期:2024-07-16 来源:烟台市税务局栖霞市**建材经销处(纳税人识别号:略)等12户纳税人:你(单位)收到奖补资金,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 点击量 : 184 ]

  • 158 【公告送达】收到奖补资金,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庄园税务所对栖霞市**货运有限公司等8户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送达发布日期:2024-07-16 来源:烟台市税务局栖霞市**货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等8户纳税人:你(单位)收到奖补资金。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 点击量 : 97 ]

  • 159 国税函 2009 326号,一个有广泛借鉴意义的规范性文件

    税务总局关于征管法第52条的意见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 点击量 : 144 ]

  • 160 【处罚决定书】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3473611元,决定处以罚款2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三稽罚〔2024〕**号宁乡**广告**制作服务部(纳税人识别号:略):我局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7月9日对你(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城郊街道****,经营者:胡**)2022年4月8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作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 点击量 : 118 ]

  • 161 【告知书】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三稽罚告〔2024〕**号湖南**盛行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对你单位(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青山路662号芯城科技园****,法定代表人:邱**)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本告知书送达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 点击量 : 110 ]

  • 162 喜报 | 滨检一起合同诈骗案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犯罪典型案例

    喜报 | 滨检一起合同诈骗案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犯罪典型案例滨检在线 2021年06月22日 16:42 江苏为进一步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依法有力惩治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犯罪,2021年6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印发涉及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犯罪常见类型5件典型案例。我院报送的袁某某合同诈骗案经层层选拔,最终脱颖而出,入选其中。经审查:袁某某(男,56岁,江苏海门人)以他人名义设立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 点击量 : 107 ]

  • 163 全国典型! 西秀区检察院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犯罪典型案例

    全国典型! 西秀区检察院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犯罪典型案例西秀检察 2021年12月10日 17:29 贵州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依法有力惩治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犯罪,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犯罪典型案例,西秀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理的魏某集资诈骗案位列其中。本案中,被告人魏某于2018年3月至8月期间,在山东成立A公司,经营范围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 点击量 : 92 ]

  • 164 我局对你单位再次提出陈述申辩说明及提供的证据进行重新核实后,经集体审理后撤回原处罚决定书

    你单位通过隐匿销售收入的手段,少申报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个人所得税,你单位2021年全年的销售收入为4,394,486.82元(不含税),其中已申报收入2,125,472.76元(不含税),隐匿销售收入2,269,014.06元(不含税)。2022年1至7月份的销售收入为2,855,056.61元(不含税),已申报收入为879,504.20 元(不含税),隐匿销售收入为1,975,552.41元(不含税)。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140 ]

  • 165 你单位存在少缴2020年5月印花税115元的违法事实,罚款57.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之规定,你单位存在少缴2020年5月印花税115元的违法事实。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210 ]

  • 166 你单位财务人员及实际负责人均承认账簿上所列工资为虚列,并未实际发生

    虚增员工工资多列支成本,检查组调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务端对你单位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申报情况,并未发现你单位对员工工资进行代扣代缴的情况;员工工资表中人员签字大量使用代签,你单位无法对向员工发放工资方式提供相应佐证,无法证明相关工资列支的真实性;你单位财务人员及实际负责人均承认账簿上所列工资为虚列,并未实际发生。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352 ]

  • 167 个人向个人销售材料,根据法院判决,就收款需纳税申报

    对你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增值税罚款34,864.0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1,220.25元,个人所得税罚款20,411.41元,合计罚款56,495.75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97 ]

  • 168 为车辆使用人开具超过市场价格的虚假租赁费发票,存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 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113 ]

  • 169 取得为股东个人消费的保健品发票并认证抵扣,偷税

    对你公司上述行为定性为偷税,拟处你公司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增值税罚款254,954.7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1760.30元,企业所得税罚款6481.05元,合计罚款263,196.07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107 ]

  • 170 购进农业生产者非自产农产品货物抵扣进项税,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补缴增值税

    你单位购进农业生产者非自产农产品货物抵扣进项税,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补缴增值税。李*林提供的决明子、三七、胎菊和百合芯为外购,尹*艳提供的百合芯、三七、决明子、胎菊、藏红花、茯苓、红皮甘草、牛蒡茶、莲子和芡实为外购,刘*强提供的胎菊和茯苓为外购,左沅提供的茯苓块、三七、决明子、百合芯、芡实和胎菊为外购,耿*睿提供的芡实、百合芯为外购,宋*丹提供的茯苓块、茯苓、五指毛桃为外购,孙*友提供的胎菊、薏仁米、茯苓块为外购,朱*旭提供的无花果、五指毛桃、百合芯、芡实、桂圆干、决明子、三七和红皮甘草为外购。以上为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218 ]

  • 171 根据公安局转办涉税案件线索,确定取得虚开发票事实

    根据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转办涉税案件线索所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接到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稽查局移送的5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线索,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调查:鄂尔多斯市楷煦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企业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大肆接受并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对外开具3,033张,价税合计3.7亿余元。其中涉及你单位取得鄂尔多斯市楷煦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组,发票代码:1500213130,发票号码:01115745-01115764,合计金额1,893,805.33元,合计税额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126 ]

  • 172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定性为偷税

    你单位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采用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手段,未申报缴纳车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你单位存在未申报缴纳属期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车船税26557.92元的违法事实。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124 ]

  • 173 取得财政贴息、知识产权补贴,不属于不征税收入,需作应税收入处理

    你单位2021年12月份收到的财政贴息款130,500.00元、JL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放的知识产权补贴50,000.00元,不属于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未做收入处理,应调增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亏损额变更为-5,537,981.47元,上述行为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99 ]

  • 174 根据你单位“智客通渠道终端管理系统”导出的《业务终端汇总表》,查明白了

    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以0.5倍罚款,罚款金额16,116.40元,对你单位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行为处以1倍罚款,罚款金额148,173.29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92 ]

  • 175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金额1,641,025.60元,罚款50万元

    2017年1月、4月、7月,你公司向天津*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金额1,641,025.60元,税额278,974.06元。经查,你公司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已查实全部交易资金均利用银行账户回流资金,你公司向天津*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真实交易。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106 ]

  • 176 “财务费用-利息”科目支付个人利息750,000.00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1倍的罚款150,000.00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83 ]

  • 177 货物已经按照约定交货,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未进行纳税申报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你公司在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收到了多笔货款,货物已经按照约定交货,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未进行纳税申报,少计收入合计28,522,751.36元(含增值税)。2.印花税 你公司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销售业务已经发生,未申报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100 ]

  • 178 收取房屋租赁费4,757,458.32 元,未申报纳税

    你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将*路18号(印刷厂综合1号楼)8门和9门出租给姜*国,并收取房屋租赁费4,757,458.32 元,未申报纳税。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90 ]

  • 179 计算缴纳房产税时,土地价值未计入房产原值,少申报缴纳房产税

    你单位2022年度计算缴纳房产税时,土地价值未计入房产原值,少申报缴纳房产税。 你单位2021年度在企业所得税前多列支成本费用 7,614,584.85元,2022年度在企业所得税前多列支成本费用814,059.13元,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108 ]

  • 180 将个人家庭支出记入你单位“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支出,虚增成本扣除

    你单位通过个人账户收取货款,2020-2022年累计隐匿销售收入5,911,438.05元,未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将个人家庭支出记入你单位“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支出,2020-2022年累计虚增成本125,665.26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114 ]

  • 181 罚款500元:要求你单位提供账簿及记账凭证,你单位以被水淹没了没有了为理由未提供

    在检查期间,要求你单位提供账簿及记账凭证,你单位以被水淹没了没有了为理由未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由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556 ]

  • 182 印花税未按合同结算价款计缴,定性为偷税罚款1840.85元

    2021年3月你单位与中吉鑫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该合同只列明销售单价,无合同总价,2021年11月结算合同价款12,657,753.81元(含税价),你单位仅在签订当月按件(5元)缴纳了印花税,结算合同价款时未按规定补缴印花税。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93 ]

  • 183 向54家单位的20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定性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金额15346735.75元,乏会计师事务所

    对你单位对外开具给荣华(青岛)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的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金额4245.28元,税额254.72元,价税合计4500.00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120 ]

  • 184 未按规定履行提供检查期间账簿、记账凭证等有关资料,核定征收年度企业所得税

    事由: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履行提供检查期间账簿、记账凭证等有关资料(你单位2017-2018年度记账凭证、账簿等涉税资料)的税收违法行为。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91 ]

  • 185 经检查人员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未能提供账簿资料和记账凭证,造成无法查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你单位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的行为,决定处5000.00元罚款。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125 ]

  • 186 在检查过程中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中也确认“XX酒庄项目,少计应税收入300万元,未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情况属实

    综上,被告第一稽查局作出的烟台税稽一罚〔2023〕13号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罚得当,原告要求撤销被诉处罚决定于法无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山东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三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山东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三分公司负担。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205 ]

  • 187 涉税争议,沈阳中院撤销原行政判决,发回重审

    本院认为,关于被上诉人第一稽查局作出被诉处罚决定的程序及依据是否合法问题,因本案系重大税务案件,第一稽查局作出的被诉处罚决定需依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作出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决定》,依据提交的证据及庭审查明的事实,对于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程序是否合法及第一稽查局作出的被诉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否合法问题,原审法院未予查清。关于被诉处罚决定中认定上诉人的违法事实是否正确的问题,其中对于上诉人主张的需在其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开发成本是否已经实际支付履行及第一稽查局主张要求上诉人出具发票的纳税主体等问题,原审法院未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176 ]

  • 188 国税办函[2007]647号是否有效力

    征管法六十四条第二款仅适用六十三条规定之外的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以后不进行纳税申报,从而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结果的情形。

    [ 发布日期 : 2024-07-20 ] [ 点击量 : 137 ]

  • 189 江西新干:设立“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6亿,法院判了!

    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124 ]

  • 190 控制25家“空壳”公司获利122万余元 男子虚开发票获刑13年6个月

    记者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开发票案件,被告人控制25家“空壳”公司虚开发票,非法获利122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201 ]

  • 191 小检拍案|三年5亿余元!团伙购买百余家空壳公司从事虚开发票业务获刑

    “想赚钱吗?包车接送、食宿全免,无论男女、不分老少,带上身份证,一次就赚上千元!”这样一条买家出资、中介招揽的收证黑灰产业链吸引了不少人。近日,浙江省新昌县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等判处张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四年不等,并处罚金3000元至50万元不等。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79 ]

  • 192 检察护企|嘉鱼检察专项治理“空壳公司”,推动行政处罚公示 800 余户

    该院在依法对涉案人员提起公诉后,经查询涉犯罪的“空壳公司”依然正常存续,有极大再犯罪的风险。为此,该院全面梳理2021年至今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犯罪的案件,组织召开“空壳公司”专项打击联席会议,邀请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就犯罪公司后续的治理进行分析研判。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98 ]

  • 193 成立空壳公司虚开发票3000万元,10人获刑

    为帮助企业虚增营业成本,偷逃税收,注册空壳公司虚开发票三千余万元。近日,资溪县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虚开发票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虚开发票罪判处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92 ]

  • 194 诱导急需贷款的人员挂名注册成立“空壳”公司,采取暴力虚开手段,向全国21个省(区、市)643户企业虚开电子普票1482份,虚开金额达1亿元

    有犯罪团伙采取大量注册空壳公司的手段,向全国800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涉案金额30亿元;有不法分子以办理网贷名义,诱导急需贷款人员挂名注册成立“空壳”公司暴力虚开……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三起虚开电子发票违法典型案例。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101 ]

  • 195 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促进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治理:向冒名登记“空壳公司”开战

    王某立即向天津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撤销该公司的冒名登记。该局回复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在公司登记申请事项中只负有形式审查职责,没有对王某被冒用身份的事实进行调查的职权。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219 ]

  • 196 57亿元,注册200多家“空壳公司”购买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并将买来的发票售卖获利

    经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2018年至2022年期间,单某先后组织30余人,利用本人身份证件以及借用、购买、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上饶多地注册200多家“空壳公司”购买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并将买来的发票售卖获利。案发时,单某等人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达57亿余元。今年1月,单某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3个月,并处罚金,案件还在继续办理中。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 点击量 : 56 ]

  • 197 在同一编号下制作两张记账凭证,差额123123400.90元,在账簿上多列支成本123123400.9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你单位在账簿上多列支成本,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定性偷税,拟处以少缴企业所得税的0.5倍罚款,共计10326899.28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20 ] [ 点击量 : 500 ]

  • 198 老板让代理记账中介机构虚开普通发票10份,后进行红冲处理

    经查,2022年,你单位实际控制人郑*钦让你单位的代理记账公司税*通财务代理服务(惠州市)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戴*环通过为惠州市*建筑经营部代理记账的便利,为你单位虚开品目为砂石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共10份,后戴*环对这10份发票进行红冲,暂未发现你单位对上述10份虚开发票进行入账及账务处理。

    [ 发布日期 : 2024-07-20 ] [ 点击量 : 223 ]

  • 199 算的详细,处以少缴税款4,982,492.37元1倍的罚款4,982,492.37元

    2017-2020年期间,你(单位)在与江门市*进出口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贸易有限公司、惠州*木业有限公司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取得其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单位)取得上述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认证198份(金额合计:19689217.88元,税额合计:2597211.12元,价税合计:22286429元

    [ 发布日期 : 2024-07-20 ] [ 点击量 : 112 ]

  • 200 虽名为联营合同,但实质为房产租金,企业按照房产原值缴纳,导致少缴房产税

    1.2021签订联营合同,将百货大楼租赁给第三方,签订合同金额228155.33元,虽名为联营合同,无风险公担,但实质为房产租金,企业按照房产原值缴纳,导致少缴房产税。

    [ 发布日期 : 2024-07-20 ] [ 点击量 : 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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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税团队在行动

大力税手法税团队北京专家小组为某省税务系统个税、企税系统进行专题疑难问题培训。

2024年05月

大力税手法税办公室全国伙伴齐聚北京,开启了2024年第一期创新知识与技术产品研讨会,专业聚力,脚踏实地,求专求精。

与案同行第7期,财务总监涉税争议技术策略与涉刑风险管控研讨会,于2024年3月23日在北京举办。

2024年3月9日-10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资本税收涉税疑难与重组会计处理、基金会计处理线下研讨会举行,顶尖高手,齐聚北京,一场酣畅淋漓的知识大会,让小编顿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之感。

2024年1月12日-13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合伙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年度盛宴,聚集实践问题,寻本溯源,不再被纷扰的网络观点所迷惑与影响,心中自有“定心丸”,有不少人指责、埋怨政策落后、模糊、不合理等等之处,面对现状,涉税之人不如恰当应用。

2023年12月,“与案同行”第四期(线下)北京站之法拍/抵债不动产涉税疑难问题应对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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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税手法税办公室全国伙伴齐聚北京,开启了2024年第一期创新知识与技术产品研讨会,专业聚力,脚踏实地,求专求精。我们就大湾区相关税收政策适用、IPO前内控核算梳理、税务风险信息化系统应用、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参与、境内外金融产品场景适用、法律思维植入税务服务的案例应用、涉税争议解决中的横向拓纬案例研讨、两高涉税司法解释下的服务提供等,法税伙伴们进行了广泛的、深度的交流。

同时,对于一些具体的案例进行了研判与诊断,于无解中找到可能,于可能中创新价值。

融合,更好!

2024年4月

与案同行第7期,财务总监涉税争议技术策略与涉刑风险管控研讨会,于2024年3月23日在北京举办,“三位一体”相结合,我们融合了稽查(检查)征纳双方与律师法律方式与保障方面的内容,全方位的、多视角的、深度专业与实践的分享,让我们的法税办公室伙伴、同行伙伴深度受益。

2024年3月

2024年3月9日-10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资本税收涉税疑难与重组会计处理、基金会计处理线下研讨会举行,顶尖高手,齐聚北京,一场酣畅淋漓的知识大会,让小编顿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之感。

2024年3月

2023年12月,“与案同行”第四期(线下)北京站之法拍/抵债不动产涉税疑难问题应对与解决,从三方(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机关、法院)与三事(票、税、证)入手,结合执行异议、包税诉讼、法拍房卖方税(不缴)过户、抵债房过户等事项,律师伙伴、税务专家、金融机构等伙伴,剖析问题,解决问题,行业内高手专家分享,业内创新与领先。

2023年12月16日

2024年5月,大力税手法税团队北京专家小组为某省税务系统个税、企税系统进行专题疑难问题培训。

大力税手法税团队北京专家小组为某省税务系统个税、企税系统进行专题疑难问题培训,就当下涉税争议盲区、争议点、避税或偷税的认定等进行案例研讨,并就相关涉税检查案例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2024年05月

2024年1月12日-13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合伙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年度盛宴,聚集实践问题,寻本溯源,不再被纷扰的网络观点所迷惑与影响,心中自有“定心丸”,有不少人指责、埋怨政策落后、模糊、不合理等等之处,面对现状,涉税之人不如恰当应用。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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