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问:上市公司向其管理人员授予20000股限制性股票,每股价格4元。公司估计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格为15元。次年公司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资本10股。公司完成全部业绩条件并行权(40000股,由于公积金转增,股本发生变化),公司股份面值为1元,行权日的公允价值为20元(除权价)。当年公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职工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 - 职工实际支付价格)×行权数量 A:(20-4)×20000×2=640000 B: (20-4÷2) ×20000×2=720000 请问AB两种计算方法,哪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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