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税:住宿费超标准部分的税金能不能抵扣

住宿费超标准部分公司不予报销,对应的这部分税金是否可以进行抵扣?

超标准的住宿费,属于个人消费,不是企业负担的支出。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第三只眼:小编认为这个还是有争议的,因为个人补偿单位是利得,那要是个人消费,未超过标准的是不是个人消费?那算不算个人取得的“虚开”专用发票呢,因此这是不是可以认为,单位购买的采购服务是前提,事后才是补偿,并不是一开始就是两个采购行为,或者按个人消费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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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担心,还是建议企业转出为好,不宜非要去取得这点儿抵扣。
6年前
但如果担心,还是建议企业转出为好,不宜非要去取得这点儿抵扣。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要回复请先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