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聚焦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最新一期“税务讲堂”开讲 2021.8.23

聚焦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最新一期“税务讲堂”开讲

2021年08月23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8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最新一期“税务讲堂”网上公开课,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张卫详细解读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的背景意义、申报方法、主要变化和注意事项等,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了解政策、适用政策。

税务总局7月9日发布《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今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这是税务总局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的又一重要举措。

张卫表示,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税务总局在成功推行财产行为税多税种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申报表整合对纳税人缴费人有三方面便利:一是优化办税流程。按照‘一表申报、同征同管’的思路,将附加税费申报信息作为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信息共用,提高申报效率,便利纳税人缴费人操作。二是减轻办税负担。新申报表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从而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的填报负担,降低申报错误几率。三是提高办税质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有利于确保申报质量,推动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通过整合各税费种申报表,实现多税费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提高办税效率。”张卫说。

张卫还就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的申报方式、注意事项以及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的主要变化等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纳税人缴费人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即可完成附加税费申报。张卫介绍,纳税人缴费人在申报表中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系统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填写完附加税费申报信息后,系统自动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缴费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这样一次申报即可完成,不再单独使用各自的申报表申报纳税,进一步便利了纳税人缴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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