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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司+农户”等经营模式不构成买卖、享受免征增值税及所得税优惠(23页) (文件较大下载时耐心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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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日期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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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整理一共5篇案例

案例1:种子销售适用免征增值税及所得税优惠——模式为“委托农户繁…… 3

案例2:“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下,农产品收入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6

案例3:养殖子公司“公司+农户”模式下销售的肉鸡属于自产农产品,免征所得税……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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