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丢失已填开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4]314号)第四条规定:“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其中,“主管税务机关”是指开具发票方的主管税务机关。
简介: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征收契税。计税依据为因改变土地用途应补缴的土地收益金及应补缴政府的其他费用。
简介: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简介:货款由购买方在一定期限内分多期支付,无论货款的收取在发货的前或后,均应视为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应将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定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及你局提供经审核的相关材料, 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金沙俊园”项目属财政部无偿划转资产,该项目已按财政部划转金额作为资产入账,同意你局按财政部确认的评估价格(划转金额)作为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金沙俊园”项目(包括A1、A2、B、C1、C2五栋商品房和一块土地)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金额,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给予扣除。
简介: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罐头以及调味烤制的水产食品不属于初加工范围,不得享受农产品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对企业同时从事免税和征税项目的,其免税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简介:添加其他成分的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等饲料产品,不符合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混合饲料的定义,应对其照章征收增值税。
简介: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税法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简介: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简介:因此,我局认为这一行为实质上是房地产交易行为,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简介:1、个人,指在中国境内有永久性住所或习惯性居所或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人;2、法人,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公司和其他团体,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其实际经营管理与控制的中心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公司和其他团体。
简介: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
简介: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接受的非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注入资产和被非流通股股东豁免债务,上市公司应增加注册资本或资本公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外公开发行、上市股票(A股、B股和海外股)的中国居民企业,在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应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依照税收协定执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简介: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实行集团化统一管理的模式下,由该公司统一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所属企业申请使用,并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归还银行。根据国税函[2002]837号文规定,对其所属企业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所支付的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简介: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应当补缴或缴回按该条规定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款。
简介:对于从事海产品养殖业个人只有海域使用权证书,没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其它手续,对收回海域使用权涉及的养殖个人得到的基础设施补偿款比照城镇房屋拆迁有关政策执行(财税[2005]45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养殖物补偿款比照青苗补偿费收入政策(国税函[1997]87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简介:对结转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视同内销货物做账务处理,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开具出口发票的,其收入部分不计入企业免抵退税出口销售额,视同出口暂不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计入当期成本,不计算退税。产品最终出口企业按正常出口贸易管理。
简介:个人通过继承或遗嘱赠与方式取得住房,再次转让该住房的,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如果不能够准确计算房屋购置成本和应纳税额的,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收。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夏楚辉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进行举报,且查实,应“酌情给予奖励”。
简介:《江西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70号)第四条规定:“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 因此,该宗农用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应为用地申请人。
简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实际发生的矿山维简费支出和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简介:如纳税人符合减免条件的,应事先到土地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公安消防部门证明文件等相关备案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纳税人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
简介:为了确保土地增值税均衡入库,防范税款流失的风险。同意你司先参照《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办法的公告》(2012年3号)的标准,评估应交土地增值税,按计划申报缴纳税款,待该项目办完结算,成本资料基本齐全,符合清算条件后,你司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根据清算审核结果结算税款,多退少补。
简介: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86)财税地字第008号)规定,金江公司右岸承包商营地房建工程属于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内免征房产税。
简介:关于纳税人销售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发票开具有关问题
简介: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减资(股权回购)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财会[2003]2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相关规定执行。
简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执行,同时明确对该公司在政府收储前购入的土地不得享受减免政策。
简介:省高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可按国税函[2010]148号文件执行。已经处理的弥补亏损,不再调整。
简介:该项规定是对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以及炸药库的安全区域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据此,对矿山企业尾矿库的用地,应予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简介:纳税人只有将其取得的建设用地,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转变成农牧业用地之后,其用地才可依照“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简介:后因玉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至今未能完全处理好受让土地的拆迁问题,故该公司与玉林市国土资源局、玉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协议、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玉土出[2012]036号),该地块由玉林市国土资源局收回。
简介:由于纳税人始终未能取得有效的土地权属证书和未能实际使用土地,所以对广西英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征收的228265.58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予以办理退税。
简介:一、经济实体发生经济纠纷,经法院判决得到赔偿,由法院代为负责执行,并要求收款方开具发票的,由收款方开具发票给支付方(被执行人)。 二、法院代为执行的经济纠纷涉及营业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均应使用地方税收发票。地方税收发票的使用范围不应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
简介:同意你局关于“北京国泰恒生投资有限公司利用股权转让方式让渡土地使用权,实质是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认定,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简介: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上规定不区分投资者个人是否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包括取得的货币、货物和其他经济利益。购房者因让渡一定时期的房产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而享受的购房优惠价款,应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其他经济利益,并入商品房销售价款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购房者因让渡一定时期的房产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而享受的购房优惠额属于提供租赁业劳务取得的其他经济利益,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简介: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税务机关应当执行。相关税款应当直接退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的规定,对安庆市通途工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加油站取得的收入,以总价款扣除机器设备价款后的余额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简介: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从2013年10月1日起选择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销售在2013年10月1日前自产的库存货物,其用于生产库存货物的购进项目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予以转出。
简介:本次转让房产如符合上述规定,土地增值税可根据《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1号)规定的方式及核定率范围,确定合理的核定征收率。
简介:对“超华科技公司”发生的属于上述的费用可以计入扣除项目,不在开发土地成本范围之列的开发土地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不能扣除。
简介: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简介:不得按照你局提出的“在法院判决或裁决之前先按其代偿金额的70%确认为担保损失,并准予在2014年度税前扣除,其余损失待法院判决或裁决之后再予税前扣除”的建议执行。
简介:查补的滞纳金不属于计发奖金范围,不能给予检举人奖励。
简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3年5月将其名下的土地投资到另一开发公司。该土地购买原价为1970万元,投资时双方作价为3000万元,投资方取得一定股权,被投资公司以3000万元作为土地成本入帐,被投资公司再转让时,应以投资时双方作价的3000万元作为被投资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简介: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以及修订前的《征管法》四十七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规定,对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征管法》,均不能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简介:按照《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简介: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议通过后代扣代缴。
简介: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安徽省电气研究所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