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草案等四部行政法规获通过!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23日、30日分别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草案)》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针对当前招标投标领域一些项目规避招标或者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当事人互相串通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细化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规定。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草案)细化了应税车船的范围,明确了省级政府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遵循的原则,规定了机动船舶和游艇的具体适用税额,细化了税收优惠的规定。会议决定,以上四个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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