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税语】花卉租赁的增值税处理

最近有部分同学问公司租赁花卉是否可以取得专票,取得了专票是否可以抵扣?现将此问题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我们分析一下,随着各公司的大量需求,越来越多的公司(包括花卉种植公司)从事花卉租赁业务,这个市场很大,因为专业的公司有专业的技术和人员进行维护,而且承租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定期更换不同的花卉,而且人家专业啊,而且比自己公司买花再雇佣人养护便宜啊,因此很受欢迎。

【例1】A公司向B公司租赁花卉一批(A、B公司均为一般人),含税月租金11700元,要求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B公司如何纳税?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财税【2016】36号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因此按照上述文件规定,B公司进行花卉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适用税率17%。B公司月应纳增值税额=11700/(1+17%)*17%=1700元。

【例2】A公司向B公司租赁花卉一批(A为一般人、B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含税月租金11700元,要求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B公司如何纳税?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文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按照上述文件规定,B公司进行花卉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适用征收率3%。B公司月应纳增值税额=11700/(1+3%)*3%=340.78元(B公司可到国税机关代开专票)。

【福建国税】我公司承租花卉用于装饰摆放,对方同时为花卉进行养护,现在对方以总金额一并按17%税率开具的专票是否可以进项抵扣?

答:承租花卉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适用税率17%,花卉养护属于其他生活服务,适用税率6%。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服务,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销售方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适用高税率17%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项抵。

作者,赵东方,个人微信号1394138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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