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手记008:未交与预交
原创 2017-02-12 骏哥 中国财税浪子
2.02未交增值税和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言下之意,应交增值税和预交增值税通常都不保留期末余额。
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这类预缴区分为基于空间上的预缴(机构所在地与不动产所在地、建筑服务发生地不一致)和基于时间上的预缴(房地产预收账款原本并未产生纳税义务)。但是不论是哪一种预缴,其实都是一种面向税务当局的利益分配行为,比如空间预缴其实是形成了对不同地区税务利益的移转,时间预缴其实是形成了对于不同期间税务当局利益的转移,因此不应影响最终由同一个主体进行的税款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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