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税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三)—— 工业母机企业,如何加入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清单 2024.3.22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三)—— 工业母机企业,如何加入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清单

福建税务 2024-03-22 21:05 福建

近日,四部门发文明确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快来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吧。

【税收优惠内容】

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适用主体】

工业母机企业。

适用规定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以下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详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的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的工业母机企业;

二是2023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三是2023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四是2023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生产销售本通知规定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

【申请时间】

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

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登录网站www.gymjtax.com,选择“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入口”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属地工信部门。

【佐证材料】

详见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结果查询】

企业可于2024年5月10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

【后续申报】

列入清单的企业在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交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2024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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