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问答:【山东国税】国际税收访谈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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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网友、纳税人,大家好!欢迎参与泰安高新区国税局举办的“国际税收”在线访谈答疑活动。  [11-22 14:29]

主持人 泰安高新区国税局“国际税收”在线访谈答疑活动现在正式开始。  [11-22 14:36]

主持人 今天来到我们网上直播室的是泰安高新区国税局裴广平副局长、税政科殷培雪科长、纳税服务科宋斌副科长,他们将现场解答各位网友提出的问题。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11-22 14:39]

主持人 裴局长,您好,欢迎您在百忙之中做客本期访谈。  [11-22 14:41]

裴广平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纳税人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有机会通过这个平台与大家进行交流,与大家就国际税收相关问题进行在线沟通。借此机会,感谢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多年以来对国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11-22 14:48]

主持人 裴局长,请您先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泰安高新区国税局的基本情况好吗?  [11-22 14:49]

裴广平 好的,主持人。泰安高新区国税局成立于2005年8月,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05人,其中:中共党员191名,大专以上学历193人;设置13个正科级内部科室及9个正科级基层分局,管辖高新区及岱岳区纳税人共计15682户,其中8个基层分局负责岱岳区17个乡镇、办事处以及青春创业园区和大汶口工业园区13032户纳税业户的管理服务工作。  [11-22 14:50]

裴广平 近年来,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年文明号”等,今年又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年在全市国税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一。  [11-22 14:50]

主持人 裴局长,可以为广大纳税人介绍一下国际税收的基本情况吗?  [11-22 14:51]

裴广平 国际税收管理是指一国税务当局依据以所得税法为主要内容的国内税法和以税收协定为主要内容的国际税法,对跨境税源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管理活动。具体是指对本国居民取得的来源于境外交易(outbound transaction)所得和对外国居民取得的来源于本国交易所得(inbound transaction)课税的管理。  [11-22 14:52]

裴广平 当前国际税收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是反避税管理。二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三是税收协定管理。四是税收情报交换管理。五是“走出去”企业服务与管理。  [11-22 14:53]

主持人  目前我们高新区局的国际税收情况如何呢?  [11-22 14:54]

裴广平  一是截止2016年10月20日,高新区国税局共计实现非居民企业税收收入11,334,763.19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8,164,338.52元,增幅257.52%。  [11-22 14:55]

裴广平  二是截止2016年5月底完成关联交易申报的纳税人为4785户,关联交易申报率为100%。其中,申报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共计306户,占全部申报户数的6.39%。  [11-22 14:56]

裴广平  三是2016年,在经过较为艰苦的工作以后,高新区国税局完成了某企业的定价转移的调查工作。2016年,按照调查结果,该企业已经缴纳税款20.06万元并按规定加收利息10.06万元。  [11-22 14:56]

主持人 谢谢裴局长,了解这么多之后,让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网友的提问。  [11-22 14:59]

网友 大雨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吗?  [11-22 08:29]

税政科 企业向未履行功能、承担风险,无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11-22 15:01]

网友 泉水 我们公司接受劳务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吗?  [11-22 08:30]

税政科  企业因接受下列劳务而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一)与企业承担功能风险或者经营无关的劳务活动; (二)关联方为保障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方的投资利益,对企业实施的控制、管理和监督等劳务活动; (三)关联方提供的,企业已经向第三方购买或者已经自行实施的劳务活动; (四)企业虽由于附属于某个集团而获得额外收益,但并未接受集团内关联方实施的针对该企业的具体劳务活动; (五)已经在其他关联交易中获得补偿的劳务活动; (六)其他不能为企业带来直接或者间接经济利益的劳务活动。  [11-22 15:05]

网友 在水一方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吗?  [11-22 08:35]

税政科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11-22 15:11]

网友 凡间精灵  营改增后,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核定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如何计算?  [11-22 08:39]

税政科  在营改增后,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核定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核定利润率)  [11-22 15:13]

网友 默默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负担应纳税款的,如何计算纳税?  [11-22 09:01]

税政科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负担应纳税款的,应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后计算征税,换算公式为: 扣缴税款数额=含税所得×10%=不含税所得(实际支付金额)÷(1-税率)×10%  [11-22 15:14]

网友 鹿呦呦  关联申报的范围是什么?  [11-22 09:02]

税政科  关联申报的范围: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  [11-22 15:15]

网友 意阑珊  关联交易的主要类型包括哪些?  [11-22 09:03]

税政科  (一)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二)金融资产的转让。(三)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四)资金融通。(五)劳务交易。  [11-22 15:17]

网友 清风徐来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同一条款协定待遇如何报送资料?  [11-22 09:05]

税政科  在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且所报告信息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非居民纳税人免于向同一主管税务机关就享受同一条款协定待遇重复报送资料。  [11-22 15:19]

网友 青子佩  哪些企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  [11-22 09:05]

税政科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一)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二)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  [11-22 15:20]

网友 一瞬间  非居民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与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处理决定不服的,如何处理?  [11-22 09:05]

税政科  非居民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与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税收协定提请税务主管当局相互协商。非居民纳税人提请税务主管当局相互协商的,按照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条款及其有关规定执行。  [11-22 15:23]

网友 初雪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需要计入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吗?  [11-22 09:06]

税政科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  [11-22 15:24]

网友 十年  同一纳税人需要向不同税务机关申请认定受益所有人身份并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如何处理?  [11-22 09:06]

税政科  同一纳税人需要向不同税务机关申请认定受益所有人身份并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可向相关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相关税务机关应在(相互协商一致)后做出处理决定;相关税务机关不能协调一致的,应层报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处理,并说明协商情况。  [11-22 15:25]

网友 桃小夭  主体文档报送范围包括哪些?  [11-22 09:08]

税政科  主体文档报送范围: (一)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二)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11-22 15:27]

网友 广博电子  请问税务局同志,我公司现有一个问题需要问一下: 关联债资比例是怎么计算的?谢谢  [11-22 09:14]

税政科  关联债资比例是指企业从其全部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占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关联债资比例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  [11-22 15:29]

网友 似水如云  请问,本地文档报送范围包括哪些?  [11-22 09:32]

税政科  本地文档报送范围:(一)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二)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三)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四)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11-22 15:30]

网友 无茗绿茶  特殊事项文档包括哪些?  [11-22 09:34]

税政科  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11-22 15:31]

网友 趴趴猫  如果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准备什么资料?  [11-22 09:37]

税政科  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11-22 15:32]

网友 小辣椒  主体文档、本地文档、特殊事项文档需要在什么日期准备?  [11-22 09:37]

税政科  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  [11-22 15:35]

网友 哆啦A梦  同期资料的保存期限是多长时间?  [11-22 09:38]

税政科  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的准备完毕之日起保存10年。  [11-22 15:36]

网友 古风雅韵  转让定价方法包括哪几种?  [11-22 09:38]

税政科  转让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11-22 15:43]

网友 李未央  同期资料包括哪些?  [11-22 09:48]

税政科  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11-22 15:45]

网友 花开半夏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利息、租金所得,应该如何确定?  [11-22 09:52]

税政科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11-22 15:46]

网友 蜗牛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吗?  [11-22 09:52]

税政科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11-22 15:47]

网友 锦绣未央  非居民企业如果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11-22 09:52]

税政科  非居民企业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11-22 15:48]

网友 蓝色大海的传说  您好,我是一名纳税人,我想咨询一下,常见的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有哪些?  [11-22 09:53]

税政科  常见的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包括: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国际运输。  [11-22 15:49]

网友 梦想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11-22 09:54]

税政科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减按10%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1-22 15:50]

网友 恋上幸福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企业所得税中所得的类型具体包括哪些呢?  [11-22 09:55]

税政科  所得的类型: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股息红利所得;3、利息所得;4、劳务所得;5、租金所得;6、转让财产所得;7、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的股权转让所得;8、其他所得。  [11-22 15:52]

网友 听涛  你好 领导,我有一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企业在接到税务机关正式会谈通知之后,可以在什么时候提出预约定价安排书面申请?谢谢  [11-22 10:11]

税政科  企业应在接到税务机关正式会谈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出预约定价安排书面申请报告。  [11-22 15:53]

网友 大雪  请问;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外汇资金,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吗?谢谢  [11-22 10:16]

税政科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的外汇资金,均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11-22 15:54]

网友 蓝雪  请问: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11-22 10:18]

税政科  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应当提交以下申请表和资料: (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二)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三)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提供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说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四)申请人为个人且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提供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护照信息、说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五)境内、外分支机构通过其总机构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六)以合伙企业的中国居民合伙人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11-22 15:55]

网友 阳光  麻烦问一下: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需要备案吗?  [11-22 10:36]

税政科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备案。  [11-22 15:58]

网友 海水  我国银行境外设立的不具备所在国家(地区)法人资格的境外分行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11-22 10:37]

税政科  我国银行在境外设立的不具备所在国家(地区)法人资格的境外分行,作为中国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与其总机构属于同一法人。境外分行开展境内业务,并从境内机构取得的利息,为该分行的收入,计入分行的营业利润,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与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内机构向境外分行支付利息时,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11-22 15:58]

网友 轻水  请问,境外分行从境内取得的利息需要纳税吗?  [11-22 10:38]

税政科  境外分行从境内取得的利息如果属于代收性质,据以产生利息的债权属于境外非居民企业,境内机构向境外分行支付利息时,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11-22 15:59]

网友 阳光灿烂  你好,请问非居民纳税人需享受协定待遇的需要报送那些资料?  [11-22 10:39]

税政科  非居民纳税人需享受协定待遇的,应在纳税申报时自行报送或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申报时报送以下报告表和资料:(一)《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二)《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三)由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在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前一个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享受税收协定国际运输条款待遇或国际运输协定待遇的企业,可以缔约对方运输主管部门在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前一个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法人证明代替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享受国际运输协定待遇的个人,可以缔约对方政府签发的护照复印件代替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四)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资料;(五)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特定条款税收协定待遇或国际运输协定待遇应当提交的证明资料。  [11-22 16:00]

网友 小鱼儿  请问,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哪些类型?  [11-22 10:41]

税政科  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和多边3种类型。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自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年度的次年起3至5个连续年度的关联交易。  [11-22 16:01]

网友 雨雪霏霏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哪些企业?  [11-22 10:42]

税政科  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依法履行关联申报义务;按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  [11-22 16:03]

网友 小鹿  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和执行分为哪几个阶段?  [11-22 10:42]

税政科  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和执行包括以下六个阶段:预备会谈、正式申请 、审核评估 、磋商签订 、 监控执行。  [11-22 16:10]

网友 夏天的鱼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还需要进行备案吗?  [11-22 15:49]

税政科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企业提供其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以及证明交易真实发生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相关资料备案。  [11-22 16:13]

网友 茉莉花  在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内,企业需要准备和保存哪些资料?  [11-22 16:15]

税政科  在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内,企业应完整保存与安排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账簿和有关记录等,不得丢失、销毁和转移;并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情况的年度报告。  [11-22 16:16]

网友 蓝天  我们公司想融资上市,如果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吗?  [11-22 16:25]

税政科  企业以融资上市为主要目的,在境外成立控股公司或者融资公司,因融资上市活动所产生的附带利益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11-22 16:25]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访谈活动马上就要结束了。鉴于今天访谈时间有限,我们对网友的提问不能在现场一一答复,还恳请大家给予谅解。本次访谈活动结束之后,我们将把今天没来得及答复的问题和解答发布到网上。大家也可以通过拨打我们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提问。欢迎大家同我们继续交流,对国税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11-22 16:32]

主持人  感谢各位网友及纳税人的积极参与,如大家有其他疑问咨询请登录:山东国税门户网站地址:http://www.sd-n-tax.gov.cn/;泰安市国税局网站地址:http://taian.sd-n-tax.gov.cn/;泰安高新区国税局子站网站地址:http://taian.sd-n-tax.gov.cn/col/col35861/index.html。  [11-22 16:33]

主持人  也感谢泰安高新区国税局裴广平副局长及各位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我们的在线访谈。相信大家通过裴局长及其他同志的介绍和解答,对国际税收相关业务及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  [11-22 16:34]

主持人  谢谢大家,也再次感谢裴局长,感谢您的参与!  [11-22 16:34]

裴广平  谢谢主持人,谢谢网友朋友们及广大纳税人对泰安高新区国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11-22 16:35]

主持人  本次访谈结束。谢谢大家!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11-2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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