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类一次性入网费该如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须缴纳各类一次性入网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共用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目前,热力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等都是代表政府在行使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在向客户提供各种管道、网络等接口服务之初,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一次性入网费用。如有线电视公司收取的有线电视入网费、提供城市供热、供水服务的企业向客户收取的接网费、提供污水处理的企业向客户收取的排污入网费等费用,并且该费用在收取以后,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收取企业均不再负有向客户退还的义务。        

二、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之前的规定     

(一)文件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2]105号),总局批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是用于管道煤气工程建设和技术改造,在报装环节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的费用。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对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9号)规定:有线电视安装费,是指有线电视台为用户安装有线电视接收装置,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也称之为“初装费”。对有线电视安装费,应按“建筑业”税目征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包括管道煤气集资款〈初装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该类费用计入何会计科目?

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绿化、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支出,一般应直接或分配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贷方。开发完工后转入开发产品,“开发产品”账户的借方和“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账户的贷方。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该类费用应取得何票据?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接通各种管道、网络等接口时,向热力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等公司支付一次性入网费用,应该取得以上相关单位全额开具的建筑安装业营业税发票。    

三、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之后的规定     

(一)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第一条销售服务中的第四款关于“建筑服务”里明确列示。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该类费用计入何会计科目? 

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绿化、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支出,一般应直接或分配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xx项目”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贷方。开发完工后转入开发产品,“开发产品”账户的借方和“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账户的贷方。特别提醒: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按项目进行核算缴税,不同项目可以采取不同的计税方法,但必须分开核算,不得混用,特别是不得混用进项税,否则涉嫌偷税。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该类费用应取得何票据?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接通各种管道、网络等接口时,向热力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等公司支付一次性入网费用,应该取得以上相关单位全额开具的建筑服务业增值税发票。其中,如果是2016年4月30日以前的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可以取得建筑服务业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是2016年4月30日以前的老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法或者2016年5月1日后新项目只能是一般计税法,则应该取得以上相关单位全额开具的建筑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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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请关注,欢迎王老师在大力税手的文章。
7年前
房地产开发企业请关注,欢迎王老师在大力税手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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