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发明成果出资】个人以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税款(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个人以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税款

为鼓励和引导民间个人投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颁布了《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

根据文件规定,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一次性纳税有困难,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我们要提醒投资者个人如下几点:

一是申报缴纳个税的主体。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二是主管税务机关的确定。非货币性资产的具体形式不同,主管税务机关不同: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的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三是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纳税所得额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其中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扣除项目包括按取得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来确定的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和与资产转移相关的合理税费。

四是关于优先缴纳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声明:我们的信息来源于合法公开渠道,或者是媒体公开发布的文章,非常感谢作者的成果与意见分享。本转载非用于商业获利目的,对于原内容真实性未进行核实,且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文中内容、图片、音频、视频等侵犯到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如您认为相应的信息影响到您,或因有相应的政府部门的要求,请与我们进行联系。
0 个回复 (温馨提示: 后台审核后才能展示 !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要回复请先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