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国税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应诉全景分析(3)
原创 2017-01-13 丁锋 衮绣税研
2016年我统计到了各级国税机关因具体行政行为被诉的行政案件53件,其中被人民法院被判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共7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共46件,败诉率为13%。准确数字以权威发布为准。
通过专题(1)分析,已经了解因因税务行政复议而发生的行政诉讼共14起,其中4起败诉,败诉率29%。这是2016年全国国税机关被诉数量第二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得不引起各级国税机关和税务干部的高度重视,也是内部控制和执法风险防控的重点之一。为此,专题分析研究。
专题二:因税务行政复议而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被告地区分布。我们以省级行政区分析,14个案件发生在8个省。
其中,浙江省1(1)个100%,广东省2(3)个67%,四川省2(3)个67%,北京市5(10)个50%,河北省1(2)个50%,湖南省1(2)个50%,福建省1(3)个33%,江苏省1(7)个15%。
这些省份的案件不涉及。辽宁省0(4)个100%,山东省0(2)个,内蒙古自治区0(1)个,宁夏回族自治区0(1)个,上海市0(1)个,吉林省0(4)个,河南省0(2)个,青海省0(2)个,贵州省0(1)个,湖北省0(1)个,江苏省0(7)个,广西壮族自治区0(3)个,河北省0(2)个。
0%:白色;
0-25%:绿色;
25-50%:黄色;
50-75%:橙色;
100%:红色。
二是被告身份。
国家税务总局2起,占比14%;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各1起,占比14%;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10起,占比72%。
三是具体案由分析。
1、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是否合法。
(2016)冀1128行初2号、
2、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一并审查复议程序的合法性。
(2016)闽08行终38号、(2016)京01行终995号、(2016)京02行终1485号、
3、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合法性。
(2016)京01行初100号、
4、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合法性。
(2016)湘0111行初126号、(2016)京02行终1292号、(2016)川11行终111号、(2016)粤07行终69号、(2015)0704行初1号、(2016)川1181行初56号
5、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
(2016)浙0205行初14号、(2016)苏8602行初254号、(2016)京行终4296号。
标红案件为败诉案件,已经专题分析研究过,请看往期文章《跨年总结!2016年国税机关行政诉讼败诉专题分析(2)》。
上述案情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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