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法定代表人: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X税二稽罚﹝2024﹞16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3-21
处罚内容:鉴于你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未造成舆情的负面影响,危害后果轻微,加上钱忠X已经更正申报了个人所得税,对你公司从轻处罚,处以5000.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其他违法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
数据来源单位: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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