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全链条打击涉税犯罪,保障国家税收安全——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税犯罪工作掠影 2024.3.19

全链条打击涉税犯罪,保障国家税收安全——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税犯罪工作掠影

时间:2024-03-19  作者:孙风娟 牛秀敏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3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总结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成效,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

推进会已经连续多年召开,在拓展深化跨部门协作、全链条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营造了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为联合打击工作机制的重要一员,一年来,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充分发挥联合打击工作机制作用,密切配合公安、法院、税务等部门,依法能动履职,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严肃查处,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特别是依法及时批捕、起诉了一批重大虚开骗税案件,为国家挽回了税收损失,维护了国家税收秩序。

近日,记者走近检察系统专门办理涉税犯罪案件的检察官,聆听他们的办案故事,探寻背后的努力与坚守。

强素能,再难办的案子也要啃下来

在一起涉税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高某、蔡某等人出口并回流苹果手机108万余部,价税合计人民币82.72亿余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近8.2亿元,造成我国多地巨额税款损失。

这是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该案专业性强,案情复杂难点多。起初,犯罪嫌疑人认为检察官根本找不到案件的突破点,掌握不了犯罪证据,拒不认罪。

顶着巨大压力,该案承办检察官、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凌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先后10余次提出取证意见60余条,全面审查400余册侦查卷宗和海量电子数据,帮助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梳理手机信息、资金流向、退税及报关手续等关键性证据,准确认定犯罪集团并依法追诉被告单位。

聚焦争议焦点,张凌燕通过视频连线、电话沟通、面对面座谈等形式,积极与税务、海关等部门沟通,了解税务政策规定、境内外资金“对敲”路径,统一关联案件证据认定、定罪量刑标准等,并向监委移送线索6条。同时,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释法说理,该案被告单位及2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退赃、补缴国家税款150万元。

什么是出口贸易?什么是出口退税?回想起为办理该案从零开始学习税务知识的场景,张凌燕说:“每一个案子都需要新知识,每一个案子都是新挑战。”

据悉,该案三名主犯均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一人正在法庭审理中,另外二人潜逃境外,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该二人目前属于“红通人员”。四名从犯中,两人认罪认罚且已判决生效,两人正在法院审理中。

积极履职,全链条打击涉税犯罪

对于广东省梅州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林强来说,2023年,必定是难忘的一年。

这一年,时任该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的林强独任办理了“2·22”特大虚开骗税案。该案是广东省少有的生产型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牵涉数十家公司,主犯多达22人,涉及骗取出口退税罪等四个罪名,涉案金额超10亿元。

该案有多难办?林强说,该案的证据材料有近百册,仅仅阅卷,他就用了两周时间,以至于“有时候晚上做梦都是这个案子”。由于案件专业性极强,林强不得不恶补税务知识,不仅通过网络、图书馆等查阅有关资料,更多次到税务部门上门请教。

“该案起诉书有36页,是我写过最长的一份起诉书。”林强说,案件办理中,他贯彻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还追诉了13家被告单位和5名被告人的遗漏罪行,督促公安机关追回违法所得215万元。

在注重全链条刑事打击上,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表现突出。2022年,此院先后参与办理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联合市税务部门破获的上海市首起利用“加计折减”等多个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犯罪的虚开发票案等系列案件。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厘清涉案团伙组织架构,并就案件定性、证据规格、法律政策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为案件的成功侦办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依托行刑衔接机制,加强税检联动,全面梳理涉案受票公司、中间介绍人等数据信息,对于不构成犯罪的涉税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税务机关,有力切断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非法牟利的黑灰产业链。

2023年7月,检察机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对18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坚持问题导向,黄浦区检察院还探索深化涉税案件企业合规改革,发布了《涉税案件企业合规验收评估指引》。

诉源治理,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税收损失

依法办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同时,各地检察机关也尤为重视追赃挽损工作,确保涉案税款应收尽收,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各地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公安、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对依法不起诉但需在经济上、行政上追责的,及时向税务等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让违法企业受到应有处罚,不“一宽了之”。

比如,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在办案中与税务机关充分沟通协作,引导企业及税务机关在补缴涉案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同时补缴与之关联的企业所得税、三项附加、滞纳金等税费,2022年10月以来累计为国家追回税款损失1.21亿余元。

依托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该院对案件中不需要判处刑罚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涉案企业以制发检察意见书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移送行政处罚线索,说明涉案企业认罪认罚情况及补缴税费情况,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建议税务机关从轻处理。

该院与北京市海淀区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指南》,让涉案企业在合规建设过程中有章可循,让第三方监管组织在企业合规上有据可依。

再比如,安徽省宣城市检察院在办理张某等52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等罪一案中,该院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相结合,直接追赃挽损600余万元,建议侦查机关追赃挽损2000余万元。

该案承办人、宣城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华告诉记者,该案事实认定难、证据取证难、定性难、量刑难,是宣城检察机关有史以来办理的最重大、疑难、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为更好办理该案,该院统筹办案资源,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张某特大虚开骗税专案办案团队,团队成员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团队实行项目化管理,压实办案责任,加强与税务、公安等部门的分析研判和案件会商,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突出打击重点,对涉案人员分层、分类处理,宽严相济,分化瓦解,确保案件质效;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案除张某外,其余被告人均认罪认罚;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审查改变公安机关定性24人,依法追诉漏犯3人,追诉漏罪10余起。最终,审判机关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定。

因在打击涉税犯罪中成绩突出,2023年检察系统有70个集体和129名个人得到联合通报表扬。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只是检察机关打击涉税犯罪工作的一个缩影。2021年10月加入常态化工作机制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税犯罪7400余人,起诉2.3万余人。

财政税收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从严打击涉税犯罪,为国家财政税收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孙风娟 见习记者牛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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