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回应关切】一文了解: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2023.07.19

一文了解: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时间:2023-07-19 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为了方便经营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这些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税费优惠政策的指引。今天带你了解: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条件】

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号)





声明:我们的信息来源于合法公开渠道,或者是媒体公开发布的文章,非常感谢作者的成果与意见分享。本转载非用于商业获利目的,对于原内容真实性未进行核实,且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文中内容、图片、音频、视频等侵犯到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如您认为相应的信息影响到您,或因有相应的政府部门的要求,请与我们进行联系。
0 个回复 (温馨提示: 后台审核后才能展示 !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要回复请先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