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1.5 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商业健康险当前并不适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这里首先要识别一下,商业健康险与补充医疗保险有何区别,是不是一样,商业健康险享受了什么样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呢?补充医疗保险能否享受与其一样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呢?

1)两者的比较

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延伸推出的一个商业性的保险,而商业健康险,是基于鼓励个人购买保险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而且仍处于已开发从201611日适用的保险险种,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是不重合的,尽管都是商业性的医疗保险,但基于目的不同,而两者并不统一,即差异是明显的。

2)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当下,我们较多的国有单位为员工缴纳了补充医疗保险,即通常是集体户性质的,没有落入到每个人的户名下。依照当下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基本上是倾向于认为属于员工的个人所得,需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税务机关采用的方法是按个人享受的份额进行确认的,不管此人是否享受到报销的利益,所以有人认为没有报销的人员还在承担其保险享受利益的个人所得税是不公平的,其实保险本身是基于风险发生的利益,谁也不愿意出险得保险补偿的事,这也不是什么好事。鉴于上述的理由,很多单位认为没有落入到户头上,无法实施所得的界定,故现实当中也存在很多未作为所得计税代扣代缴的情形。

3)补充医疗保险的“大杂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期待

补充医疗保险也是保险公司开发的一款保险产品,但是现在基本上成了“大杂烩”,为了促销或好卖,现在估计很多非专业人士都搞不清楚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了。

现在我们又开发了一个商业健康保险,这可要跟补充医疗保险好好对接,一是很多单位人家基本上就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因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有支持政策的,这个商业健康保险可没有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故打通这两个保险的共融性,让企业受益,而不仅仅是员工自己掏钱买保险受益,同样重要。因此建议我们的保险公司尽量考虑这两个产品的兼容性,即企业人家叫补充医疗保险,也是符合商业健康保险的范围,这就妙了,省得为政策不完善而“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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