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表及说明】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

A000000

企业基础信息表

正常申报√

更正申报□

补充申报□

100基本信息

101汇总纳税企业

是(总机构□        按比例缴纳总机构□ )  否√   

102注册资本(万元)


106境外中资控股居民企业

是□              否√

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


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是□              否√

104从业人数 


108存在境外关联交易

是□              否√

105资产总额(万元)


109上市公司

是(境内□境外□)   否□  

200主要会计政策和估计

201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企业□   银行□  证券□ 保险□ 担保□)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彩票机构会计制度□ )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其他□

202会计档案的存放地

北京

203会计核算软件

ERP

20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    其他□

205会计政策和估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206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年限平均法□    工作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数总和法□    其他□

207存货成本计价方法

先进先出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个别计价法□  毛利率法□  零售价法□    计划成本法□  其他□      

208坏账损失核算方法

备抵法√        直接核销法□

209所得税计算方法

应付税款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其他□

300企业主要股东及对外投资情况

301企业主要股东(前5位)

股东名称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经济性质

投资比例

国籍(注册地址)































302对外投资(前5位)

被投资者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性质

投资比例

投资金额

注册地址































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

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前,首先填报基础信息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基础信息表主要内容包括表头、基本信息、主要会计政策和估计、企业主要股东及对外投资情况等部分。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

1.纳税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正常申报”、“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

正常申报:申报期内,纳税人第一次年度申报为“正常申报”;

更正申报:申报期内,纳税人对已申报内容进行更正申报的为“更正申报”;

补充申报:申报期后,由于纳税人自查、主管税务机关评估等发现以前年度申报有误而更改申报为“补充申报”。

2.“101汇总纳税企业”: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57号)规定的跨地区经营企业总机构的,选择“总机构”,选择的纳税人需填报表A109000和A109010;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比例缴纳的总机构,选择“按比例缴纳总机构”;其他纳税人选择“否”。

3.“102注册资本”:填报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或认缴的股本金额(单位:万元)。

4.“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1)标准填报纳税人的行业代码。如所属行业代码为7010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可以填报表A105010中第21至29行;所属行业代码为06**至50**,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判断为工业企业;所属行业代码为66**的银行业,67**的证券和资本投资,68**的保险业,填报表A101020、A102020。

【附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为方便企业在汇算清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重点领域(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技术使用权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决定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中的部分申报表。现公告如下:一、对《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及填报说明修改如下:

(二)“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填报说明中,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是否为工业企业内容修改为“所属行业代码为06**至4690,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判断为工业企业”,不包括建筑业。

5.“104从业人数”:填报纳税人全年平均从业人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全年从业人数=月平均值×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附修订】

税总所便函[2015]21号:一、《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之5.“104从业人数”填报说明中,“从业人数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全年从业人数=月平均值×12”。

经商财政部同意,修改为:从业人数指标,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 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第14行填报说明,“境外所得: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分国(地区)别取得的境外税后所得计算利润总额的金额”,删除“税后”二字。

6.“105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平均数,依据和计算方法同“从业人数”口径,资产总额单位为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7.“106境外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规定,境外中资控股企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8.“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纳税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附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为方便企业在汇算清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重点领域(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技术使用权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决定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中的部分申报表。现公告如下:一、对《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及填报说明修改如下:

(一)“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修改为“107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填报说明修改为“纳税人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9.“108境外关联交易”:纳税人存在境外关联交易,选择“是”,不存在选择“否”。

10.“109上市公司”:纳税人根据情况,在境内上市的选择“境内”;在境外(含香港)上市的选择“境外”;其他选择“否”。

11.“201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纳税人根据采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选择。

12.“202会计档案存放地”:填报会计档案的存放地。

13.“203会计核算软件”:填报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如ERP。

14.“204记账本位币”: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人民币或者其他币种。

15.“205会计政策和估计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本年会计政策和估计与上年度发生变更的选择“是”,未发生的选择“否”。

16.“206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可选择多项。

17.“207存货成本计价方法”: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可选择多项。

18.“208坏账损失核算方法”: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9.“209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20.“301企业主要股东(前5位)”,填报本企业投资比例前5位的股东情况。包括股东名称,证件种类(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号、身份证号、护照号等),经济性质(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报;个人投资的,填报自然人),投资比例,国籍(注册地址)。

国外非居民企业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可不填写。

21.“302对外投资(前5位)”,填报本企业对境内投资金额前5位的投资情况。包括被投资者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济性质、投资比例、投资金额、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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