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12 ETC充值卡的开票及进项税抵扣问题

ETC充值卡的开票及进项税抵扣问题

各地国税

地区口径

云南国税

曲靖开发区国税关于下发营改增问题解答摘编(十一)的通知 2016.7.6

(九)高速公路ETC电子收费服务,在用户预存通行费时如何开具发票?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营改增后,用户预存通行费,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先开具发票的,以发票开具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十)企业取得的预存ETC通行费,该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答:按照税财〔2016〕47号文的规定,2016年7月31日前,道路通行费的抵扣凭证是通行费发票。企业预存ETC通行费,不能取得通行费发票的,7月31日前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四川国税

四川国税解答营改增实务中热点问题 2016.5.5

5、纳税人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如何取得过路费发票?  

答: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第四点规定:2016年5月1日起,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消费者需要取得发票的,暂仍向ETC签约银行索取发票。

河北国税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六)2016.6.2

纳税人为ETC卡充值,取得财政票据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纳税人为ETC卡充值,取得财政票据的,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江西国税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五(金融保险业)   2017.1.5

37、银行代收费业务如何开具发票?

答:为方便消费者取得发票,银行受自来水、供电、燃气、电信、广播电视、高速公路等公司委托(以下统称委托单位),代收水费、电费、燃气费,通信费、有线电视费、ETC通行费等各项费用,付款人如果需要发票的,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委托方自行开具发票;二是银行以委托方的名义为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三是由银行开具自制单据给付款人,需要开具发票的,可到委托单位换开。银行应主动告知付款人换开增值税发票地址,委托单位凭银行收款自制单据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为费用支付单位或个人换开增值税发票。对付款人相同的收款收据,委托单位可汇总开具增值税发票。委托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可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福建国税

12366营改增热点问答(7.11)2016.7.15

7.我公司使用高速公路ETC,5月1日之后发生的通行费支出,可以用5月1日之前充值取得发票计算抵扣么?答:不可以。

安徽国税

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16年6月)2016.7.8

问题四、2016年5月1日之后,纳税人取得的ETC项目开具的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解答:取得ETC发票暂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ETC卡一次性预存款时取得的普票,不属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通行费发票。企业使用ETC卡通行的,可要求司机下高速时从人工收费闸口刷卡取票。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开展以“20条服务新举措 全面助力营改增”为主题在线访谈 7月8日  2016.7.8

[网友22400]第一个问题:公司的车辆统一办理了ETC卡充值,充值后取得的发票能否按照过路过桥费计算抵扣?第二个问题:现在公司ETC卡充值后取得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按照财税2016年4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第一问:ETC充值卡充值时并未实际接受道路通行服务,其充值取得的发票,不能按照过路过桥费计算抵扣。

第二问:财税【2016】47号文件中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政策中所指的可计算抵扣的通行费发票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所开具的发票(不含财政票据)。如您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属于上述发票,可按现行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

[学习理解]

关于ETC的充值卡费,能否抵扣,确实未明确,认为充值未接受服务作为不得抵扣的原因,那实际使用过后呢?还有的理由是认为不能取得通行费发票,那只有换取抵扣,如安徽国税的意见大家可以参照。关于这一点,我们也是期待财税部门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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