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行家系列】《税收法律救济》

    这是一本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自身合法权益的教科书和工具书!这本书是告诉每一位税官时刻应该尊重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座右铭!这本书是践行依法治税和实现税收公平主义原则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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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税收法律救济概述    

    第一节  税收法律救济

    第二节  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节  行政复议概述

    第五节  行政诉讼概述

    第六节  国家赔偿概述

    第二章  税款征收与税务稽查

    第一节  征税与退税

    第二节  税收滞纳金

    第三节  税务检查

    第四节  税务稽查是取证

    第五节  稽查审理与执行

    第六节  税务处理决定

    第三章  税务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概述

    第二节  税务行政处罚

    第三节  处罚工作流程

    第四节  听证

    第五节  自由裁量权

    第六节  权力清单与典型案例

    第四章  税务行政复议

    第一节  行政复议

    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

    第三节  行政复议工作流程

    第四节  和解与调解

    第五节  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要求

    第六节  典型案例

    第五章  行政诉讼(税务)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行政诉讼程序

    第三节  行政诉讼证据

    第四节  行政诉讼(税务)

    第五节  和解与撤诉

    第六节  典型案例

    第六章  国家赔偿

    第一节  行政强制执行

    第二节  国家赔偿概述

    第三节  税务行政赔偿

    第四节  税务行政赔偿程序

    第五节  经典案例

     

    第七章  典型案例点评

    第一节  如何“议案学法”

    第二节  程序法案例

    第三节  实体法案例

    第四节  综合案例

    第五节  经典案例

    第六节  国家赔偿案例

    第八章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  行政处罚

    第二节  行政复议

    第三节  行政诉讼

    第四节  国家赔偿

    第五节  税收征收管理

    第六节  税务行政处罚

    第七节  税务稽查

    第八节  税务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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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本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自身合法权益的教科书和工具书!这本书是告诉每一位税官时刻应该尊重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座右铭!这本书是践行依法治税和实现税收公平主义原则的指南。

     

    经济决定税源,税源决定税收。对于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而言,依法行政是根本,法律救济是完善,税务管理同样如此。通俗的讲,税务管理就是税务局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其中,各税种的实体税收政策仅仅是其中的小部分。此外,无论是税务干部还是会计师、税务师和律师各事务所的执业人员、企业财务或办税人员等,更应该了解和掌握的是发生纳税争议事项后,涉税的行政和司法救济方式及程序,即税收法律救济——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税务)和国家行政赔偿!随着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工作不断推进和深入,无论是行政管理方的税务局还是行政管理相对方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均应高度重视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税务)的逐渐普及并迅速发展。

     “坚持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牢固树立平等理念,依法平等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征纳双方相互尊重、诚实守信、信赖合作,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 ——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一项基本原则。其中,明确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的工作任务如下:“税务总局设立专门的税务行政复议机构,省局应当明确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职责的机构,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完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行政复议相关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健全行政复议发现问题回应机制。落实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办案场所以及其他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预算。制定加强和改进税务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办法,适时修订《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建立健全税务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等制度,支持法院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

    依照我国的宪法、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税收法律救济权是每位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的十四项权利之一。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比如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时,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可以要求税务行政赔偿。同样,受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请的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申请也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之一。

    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税务)是推动中国税收征管历史车轮前进的不竭动力。

    在我国“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三大法律体系中,对应的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税收的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纳税服务、税务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调整的范畴。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税款征收、税务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和强制执行措施等,使得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造成损失时,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法律救济措施来维护其合法权益。因此,相关制度机制是健全的,途径也是畅通的。

    税收法律救济工作,属于税收征管全流程的末端,因数量少且偶发性强,而被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忽视。是否熟悉税收征管全流程是判别税务人员业务能力高低的充要条件,是提高财税执业人员业务素质的必备要件。即“会,可以不做;但是,不能不会”、“知道,可以不用;但是,不能不知道”!

    标准的税收法律救济范畴只包括: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税务)和国家赔偿,甲行家的税收法律救济理论是增加了“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和“纪检监察的信访”。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是行政管理主体与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双方当事人的质证,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做出行政处罚的税务部门提出的补救措施;税务行政复议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做出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的税务部门的上一级机构的法规部门提出的救济措施;行政诉讼(税务)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做出税务行政处罚、税务处理决定或税务行政复议的税务部门对应层级的人民法院提出的救济措施;国家赔偿是当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税务部门或税务人员的侵害并造成损失时,向国家提出赔偿的救济措施。如果税务人员在依法征税过程中,存在索贿受贿等侵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时,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还可以通过纪检监察的信访途径解决。

    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纳税人诚信纳税,征纳双方是不该出现对立的。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因为客观存在行政管理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行政管理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所以,为了保护“弱势”的行政管理相对方而建立相应的法律救济制度。比如,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作为被告的行政管理主体是不能反诉的。本书不仅系统全面的阐述了“税款征收、行政许可、税务稽查取证、税务处理决定、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税务)”的概念、业务实质、工作流程和期限时效等内容,而且通过对二十二个典型的真实的案例剖析,分析败诉原因、吸取教训、防微杜渐。同时,对税收法律救济的发展愿景,做出美好的憧憬和展望。殷切期待着,早日在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开设行政(税务)法庭,实现税收法律救济的行政诉讼专业化。

    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税务),至关重要、更任重道远。

    法律救济是每位公民作为行政管理相对方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享有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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