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税实操指引与填报案例》

    环保税的前身是排污费。环保税的开征,并不简单地意味着“费”变成了“税”,而是在原排污费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从税收的角度做了进一步完善。与排污费相比,环保税的征收机关从环保部门变成了税务机关,征收方式由环保局核定征收变为企业自行申报缴纳,法律地位由国务院法规变为国家法律。这些重要的变化点,意味着要准确缴纳环保税,既需要掌握环保这个“内核”,又要掌握税收这个“外衣”,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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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的人, 专业的书


    环保税开征后,我在采访中发现了一个事实:既懂环保又懂税的人并不多,而刘伟正是其中之一。

    环保税的前身是排污费。环保税的开征,并不简单地意味着“费”变成了“税”,而是在原排污费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从税收的角度做了进一步完善。与排污费相比,环保税的征收机关从环保部门变成了税务机关,征收方式由环保局核定征收变为企业自行申报缴纳,法律地位由国务院法规变为国家法律。这些重要的变化点,意味着要准确缴纳环保税,既需要掌握环保这个“内核”,又要掌握税收这个“外衣”,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准确申报缴纳的关键点有二:一是交易实质判断准确;二是税法条款适用准确。一般的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并不复杂,环保税的计算则相对比较复杂,除了掌握税法的规定外,还必须具有扎实的物理、化学、环境保护、生物等多方面的知识,且需具有一定年限的实操经验。曾经在环保局工作十余年的刘伟,本来就是一个业务“大牛”,是全国知名的排污费征收领域的专家,多项创新型工作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基于这段扎实的工作经历,环保税的开征让他忙得不可开交,各种培训和咨询接连不断,还有一些省份请他代为起草符合本省情况的环保税地方性法规。

    判断一个专家牛不牛,不仅要看他能不能清楚地说明“是什么”,而且要看他能不能通俗易懂地说清楚“为什么”。在日常的工作中,我采访过大量的专家。当我问到“为什么”时,有些专家总是避重就轻,或者以一句“税法就是这么规定的,没有为什么”来回应。采访刘伟,则感觉完全不一样。对于你的所有“为什么”,他都能给出通俗易懂的解释甚至没有问到但是与之相关的问题,他都会解释得很透彻。以至于我跟他开玩笑说:“真想把你脑袋掰开,看你脑子里究竟装了多少环保税知识。”

    我曾经多次采访过刘伟,对他无论多忙都坚持学习的毅力非常钦佩。记得去年到他办公室采访时,一进门就看到了他办公桌上厚厚的一摞书,内容大多是关于环保税的,里面全是枯燥的专业术语和大量的计算公式,还有密密麻麻的批注,于我而言简直是天书。我当时问他:“你这么牛了还学习啊?”刘伟回答说,环保税是一个“无底洞”,需要学习提高的地方很多,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尽可能掌握业务实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况且,随着环保税的开征,纳税人的环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各种环保的新举措、新设备、新方法不断出现,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跟得上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

    随着工作中的接触越来越多,我觉得刘伟掌握的这些专业知识和大量案例,如果不系统整理出来形成图书,实在太可惜了。对刚刚经历过“费改税”的纳税人而言,尤其需要这样一本专业的辅导书。巧合的是,中翰税务的合伙人刘晓忠、郝龙航和王骏也和我有一样的想法。于是大家一拍即合,建议由刘伟主编这本《环保税实操指引与填报案例》。没想到,刘伟的手真快,前后不到半年,这本书就写好了。

    现在,市场上关于环保税的书已经有不少,但是真正接地气、通俗易懂又具有实务操作指导价值的书并不多。刘伟的这本书,很值得放在案头,随时翻翻。

    中国税务报社资深记者
    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张 剀
    2018年5月27日于敦煌


    目录

    第1章 纳税人 001

    1.1 纳税人的适用情形 003

    1.2 不是纳税人的适用情形 005
    1.2.1 不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 005
    1.2.2 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006
    1.2.3 通过问答了解哪些情况可以不缴环保税 006

    1.3 环境保护税特殊纳税人 009
    1.3.1 畜禽养殖场 009
    1.3.2 污水集中处理场所 011
    1.3.3 固体废物纳税人 014
    1.3.4 海洋工程纳税人 015


    第2章 课税对象 017

    2.1 大气污染物 020
    2.2 水污染物 020
    2.3 固体废物 021
    2.4 工业噪声 021


    第3章 计税方式 023

    3.1 税目、税额 025

    3.2 计税依据 026
    3.2.1 污染当量、污染当量值及污染当量数的概念 027
    3.2.2 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 029
    3.2.3 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 038
    3.2.4 噪声的计税依据 041
    3.2.5 与计税依据相关的惩罚性规定 042

    3.3 计量方式的确定 044
    3.3.1 计量的方法与顺序 044
    3.3.2 实际征管中可能出现的情形 047

    3.4 应纳税额的计算 047
    3.4.1 计算环保税,应分三步走 048
    3.4.2 关于应税大气污染物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052
    3.4.3 关于应税水污染物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053
    3.4.4 关于噪声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054

    3.5 减免税情形 057
    3.5.1 免征情形 057
    3.5.2 减征情形 059


    第4章 纳税申报 063

    4.1 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申报期限 065
    4.1.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065
    4.1.2 申报期限 065
    4.1.3 申报地点 065
    4.1.4 申报资料 066

    4.2 纳税申报表 067
    4.2.1 申报表概述 067
    4.2.2 申报表的特点 068
    4.2.3 填报纳税申报表的注意事项 070
    4.2.4 需要填报纳税申报表的企业主体 072
    4.2.5 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流程 075
    4.2.6 纳税申报表的具体填报 078

    4.3 纳税申报的复核 118
    4.4 环保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分工与职责 123
    4.4.1 税务机关的职责 124
    4.4.2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职责 124
    4.4.3 需要两部门共同配合的工作 125


    第5章 国家税务总局对环保税热点问题的解答 129

    5.1 开征前景相关问题 131
    5.2 征收范围相关问题 133
    5.3 税款计算相关问题 135
    5.4 税收优惠相关问题 137
    5.5 纳税申报相关问题 139
    5.6 其他问题 143


    附 录 相关法规文件 14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159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海洋局关于发布
    《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申报征收办法》的公告 16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168
    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16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72
    后记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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